加拿大签证申请0626修改规则: 旅转学也必须提交PAL
加拿大学生签证申请,PAL政策再一次变化:
加拿大学生签证申请, 绝大多数学生需要提交省级证明信PAL,这个政策已经执行了一段时间,大家也逐渐适应了,但其中也有一些比较模糊的问题,始终处在争议当中,加拿大移民部也在逐渐的细化规则,但是,有些规则就不是那么亲民了,比如说6月26号修改规则以后,在加拿大进行旅游签证转学生签证(旅转学)过程中,就必须提交省级证明信,在之前这样的状况是不需要提交省级证明信的。
目前的不需要PAL的状况细化了:
主要分为3大类,多种状况:
申请人在加拿大以外的,
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内的按照当事人的条件直接申请的,
申请人在加拿大的并且是一个已经具有工签又或是学签的人的家庭成员的。
之前在问卷中,是否符合豁免PAL,多数均是指向移民法IRPR215(1)条。现在为了明确适用人群,直接在IRCC网站列出了。
现在回答问卷,假如是硕博的,已经不直接罗列在那4个豁免类别中了,仅仅是放到IRCC网站,需要选择:
I am an applicant who meets another exception listed on the IRCC website.
政策变化,主要影响哪些群体?
这个政策主要影响那些读了语言以后,申请入境公立学校又或是私立学校读专业的学生,今后他们就无法按照老的政策来递交申请了,他们也必须要提交省级证明信PAL. 因此,今后要在加拿大旅转学的,不管是读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都需要获得省级证明信,否则就无法提交了。
旅转学,2个政策:
针对旅转学的状况,之前我们均是给予两个政策,第一个就是传统的政策,在加拿大读短期课程之后,在入境正式的专业课程之前申请学习许可,完完全全按照境内的模式进行,第二个政策就是读完短期课程以后,按照人在境外模式提交,批准以后,在渥太华张贴学生签证,然后去美加边界领取学习许可。第一种政策仅仅是单纯的获得一个学习许可,并且邮寄到申请人的住址;第二种政策是先张贴学生签证,然后去美加边界领取学习许可,分成两步进行。
从签证申请的胜算来看,我们依然强烈推荐第二政策,由于第一政策也有有可能由于递交资格的问题、移民倾向的问题和资金的问题而拒签,第二政策胜算更大一些,仅仅是需要舟车劳顿一番。
目前的所有政策调整对之前那些希望阖家出行,父母一方旅转学成功,留学生读书免学费,父母另外一方申请配偶工签,都有了特别大的限制,并不如之前那样容易操作。但是申请人条件比较好的,依然能按部就班,克服这部分限制和约束。
今后称为PAL/TAL
今后的省级证明信provincial attestation letter (PAL) or territorial attestation letter (TAL),简化为PAL/TAL,由于加拿大分10个省和3个地区,针对那3个地区(Territories):西北地区(Northwest Territories)努纳武特地区(Nunavut)育空地区(Yukon),把文件称呼为省级也不合理,因此,更新一下,称为PAL/TAL。
官方链接: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study-canada/study-permit/get-documents/provincial-attestation-lette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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