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自由行适合人群:旅居国外或香港澳门之大陆地区人民申请来台观光。
一、办理自由行入台所需条件(6选1)
1、大陆地区人民赴国外或香港、澳门留学者。应检附目前就读学校之有效学生证或最近三个月内开立之在学证明及再入国签证。
2、大陆地区人民旅居国外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者,应检附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证明文件。
3、大陆地区人民旅居香港、澳门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者,应检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分证或尚余六个月以上效期之香港、澳门护照。
4、大陆地区人民旅居国外或香港、澳门一年以上,且领有工作证明者,应检附旅游证件之最近一年以上期间,旅居国外或香港、澳门之入出境查验章戳纪录或旅居地政府核发之入出国(境)纪录证明、当地工作许可证明及最近三个月内开立之在职证明。
5、大陆地区人民旅居国外或香港、澳门取得当地依亲居留权,并有等值新台币十万元以上存款,应检附现住地依亲居留权证明及最近一个月内金融机构开立之等值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之存款证明,且存款期间须达一个月以上。
6、前五个条目的人员之大陆地区配偶或二亲等内血亲随行旅居国外或香港、澳门者应检附当地居留权证明、与申请人之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如:出生证明、结婚证书或当地政府机关出具之证明文件)。
二、自由行入台所需准备文件:
1、大陆地区所发尚余六个月以上的效期证件或港政府核发之非永久性居民旅游证件已取得外国国籍,尚具大陆地区人民身分者应检附外国国籍之身分证明文件
2.申请书
3.两年内彩色白底两寸照片
4.其余文件请按照申请类别准备
三、入台可停留时间:
入境每次最长停留15天;每年在台观光总停留期间不超过120天。
四、入台证有效期:
三个月审核时间为:申请案件隔日算五个工作日起,但不含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审查及补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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