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简介
往来台湾通行证,简称台湾通行证,俗称陆胞证、大通证,前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发给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户籍的中国公民前去台湾地区的通行证件。
大陆居民因个人事务前去台湾地区旅游、定居、探亲、探访、处理婚丧、处理财产等私人事务。又或是应邀前去台湾地区进行文化、经济、体育、科技、学术活动(包括两岸事务的访谈、会议、采访事务)时,可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
从大陆地区出境前去台湾地区还有返回时需将此证件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查验,而在入出境台湾地区时还需与中国台湾内政部移民署发给的中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俗称“入台证”)一并交由国境事务大队查验。此外,拥有往来台湾通行证能在香港和澳门转机,可入境并最多停留七天。
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样式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正面(个人资料)
与此前启用的新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模一样,卡式大通证正面的左侧为通行证拥有者的照片,下面有缩微打印。通行证采用双色荧光防伪设计,在紫外线灯观察下可见紫色荧光长城和蓝绿色荧光山体。除此以外,通行证还包含以下资料内容:
通行证编号:「L」字开头,后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于证件正面右上方
姓名:分两行同一时间注有中文姓名和姓名的汉语拼音
出生日期:以“YYYY.MM.DD”之形式记载
性别(男/女)
有效期限:以“YYYY.MM.DD(签发日期)-YYYY.MM.DD(失效日期)”之形式记载(发放给未满16周岁的人士的证件,有效期为5年;发放给年满16周岁的人士的证件,有效期为10年)
签发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2019年6月1日前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签发地点:只记录签发所在省份(或自治区、直辖市)
证件机读码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背面(签注)
卡式大通证背面显示所办理的签注信息,采用热敏重印膜设计,其所包含的内容如下:
前去台湾签注:该栏显示签注种类、往返次数、有效期和备注等信息,同一时间该栏也添加了签注二维码。签注可重复擦写。
自助通关提示
2016年12月十五号,公安部决定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或称卡式大通证)。新版通行证与此前启用的新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模一样,为参照国际民航组织DOC9303 TD-1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旅游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采用多项物理防伪和数字安全技术。正面打印持证人个人资料还有证件签发管理讯息,背面打印前去台湾签注等讯息,并可由证件签发机关重复擦写,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新证将对申请人采集或核验指纹,但对已经留存指纹讯息并符合边检机关规定条件的持证人,能在出入境时使用自助查验通道办理出入境手续。
2016年12月26日,福建省公安机关开始试点受理新版通行证的申请,同一时间停止受理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其余地方公安机关将适时签发新版通行证。新版通行证启用后,仍然有效的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及贴纸式前去台湾签注能仍然使用。拥有有效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能仍然申请贴纸式前去台湾签注,也能申请换发新版通行证。
自2017年四月24日起,公安部公布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同一时间停止原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已经拥有有效的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且通行证仍在有效期之内的,能仍然使用原通行证申请赴台签注并往来台湾。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
办理地点
2019年四月1日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将实行“全国通办”。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后,能实现三个“都能办”:
全国各地都能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出入境证件,申请材料与户籍地一致;
内地居民都能办,即不受到户籍地、居住地等条件限制,内地居民均可在异地申办出入境证件;
出国出境证件都能办,可在异地申办。
此外,申请人异地申办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还可在自助签注机上办理,立等可取。
服务平台
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将同步于四月1日上线,市民可登录服务网站、国家移民管理局APP等预约申请办证、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查询证件进度、出入境记录等。平台将为市民提交24小时网上服务。
申请条件
1、大陆地区居民因私事前去台湾地区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余私人事务。
2、大陆居民应邀前去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又或是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还有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
签注种类
1. D签注:定居
2. J签注:居留
3. T签注:探亲
4. L签注:旅游(团队)
5. Q签注:访友、治疗,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
6. Y签注: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赴台湾地区批件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动又或是参见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7. F签注: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
8. C签注: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人员。
9. G签注:个人旅游
赴台自由行已经开放城市(47个)北京、上海、厦门、天津、南京、重庆、成都、广州、杭州、深圳、 福州、济南、西安、苏州、武汉、宁波、青岛、郑州、沈阳、长春、长沙、石家庄、昆明、南宁、合肥、泉州、哈尔滨、大连、南昌、太原、贵阳、无锡、烟台、温州、漳州、中山、海口、呼和浩特、兰州、银川、威海、徐州、常州、舟山、惠州、桂林、龙岩。
2019年7月31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在国家移民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新闻:考虑到当前两岸关系,决定自2019年八月1日起暂停47个城市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
第五批赴台个人游城市(11个):海口、呼和浩特、兰州、银川、威海、徐州、常州、舟山、惠州、桂林、龙岩。
10. X签注:赴台学习。
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去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拥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
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去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去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去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在特别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去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8、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拥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办理流程
执行全国通办之后,就方便多了,直接向居住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即可。具体流程为:
1. 申请人携带办理该业务所需的申请材料,前去出入境办证窗口办理。
2.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出入境部门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又或是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所有内容;对符合受理要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
3. 申请人达成缴费,需要邮寄证件的扫描《受理回执》左上角二维码办理邮寄手续。
4. 本人或委托他人在预约取证时间领取证件,领证时提交取证回执、本人身份证或代取人身份证,回执遗失的由本人持身份证领取证件。
补发条件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签注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的;
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内页用完的;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损毁的。
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60元;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办理期限
公安机关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基本上状况下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假如是急件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再一次申请往来台湾签注的,基本上状况下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假如是急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部分地区提交自助签注通道(仅限卡式大通证),符合使用条件者通过自助通道可即刻办结。
有效期
新版通行证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年满16周岁的,签发10年有效通行证。
政策调整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前去台湾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并可重复擦写。成人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申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当按规定留存持证人指纹信息。已留存指纹信息的持证人出入境时,能按规定自助通关。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启用后,仍然有效的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贴纸签注能仍然使用,拥有有效的本式通行证能仍然申办贴纸签注。
为进一步提高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公安部决定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新版通行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通行证为参照国际民航组织(ICAO)DOC9303 TD-1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采用多项物理防伪和数字安全技术。正面打印持证人个人资料还有证件签发管理信息,背面打印前去台湾签注等信息并可由证件签发机关重复擦写。新版通行证不再附发贴纸式签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申领新版通行证应当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留存指纹信息。已经留存指纹信息并符合边检机关规定条件的持证人,能在出入境时使用自助查验通道办理出入境手续。
三、新版通行证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年满16周岁的,签发10年有效通行证。
四、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准,新版通行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00元/张,签注收费标准不变。
五、持用新版通行证出入境时,边检机关查验后不再加盖出境、入境验讫章,持证人出入境和签注使用状况由芯片和信息系统记录、管理。
六、新版通行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弯折、刮擦、水浸还有强光、强磁场或高热环境。
七、福建省公安机关自2016年12月26日起开始试点受理新版通行证的申请,同一时间停止受理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其余地方公安机关将适时签发新版通行证。
注意事项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 ,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可超过十五号。
2.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提出申请。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含)时,出入境管理局不受到理签注申请,不予出境,证件拥有人可自行前去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通行证延期手续。如您首次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亲自前去出入境办理此证及加注G签,出证后可请人代领;如您已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仅需加注G签,则可委托他人代为送签。具体状况请询出入境管理中心。
常见问题
1.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能代办吗?
能的,仅需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即可。
2.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丢失了怎么办?
一、「大通证」系大陆有关方面核发其民众来台之证件,如有遗失或逾期情形,无法在台湾补发。
二、大陆民众如系以旅游事由来台,「大通证」遗失或逾期,团体旅游请洽由交通部观光局(电话:02-23491500)协处;个人旅游请洽由移民署(电话:02-23757372)协处。
三、大陆民众如系以居留、就学等事由来台,「大通证」遗失或逾期,本会可协调大陆有关方面协处个案返乡事宜。请提交以下资料:
陈情书(点击下载)
(1)「大通证」遗失,提交派出所报案证明影本。
(2)「大通证」逾期,提交本式通行证姓名资料页或卡式正反面影本。
大陆居民身分证正反面(或常住户口卡)影本。
移民署核发之证件影本(如来台许可证、依亲居留证、长期居留证等,若为卡式居留证请另附上近期入台日期)。
订妥最少21个工作天后返回大陆之机票,并提交该班机之订位纪录。
3.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户籍限制吗?
执行全国通办之后,不受到户籍地、居住地等条件限制,内地居民均可在异地申办出入境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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