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面向恢复国际人员往来的阶段性措施
作者:江西顺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2-2 15:19 浏览:
・常住人员通道:赴日后,需要14日居家等隔离
1 适用该措施的赴日目的及对象等
(1)对象范围
在中国国内居住,持有中国国籍的人员以及在中国合法长期居住的第三方国籍人员;乘坐日本与中国间的直飞航班的人员;或者途经第三国,取得第三国的入国入境许可并未入国的情况下到达日本的人员。
(2)赴日目的
A商务便捷通道
a 短期逗留(商务)
(a)经营・管理
(c)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e)技能实习
(g)高度专门职
(i)教授
(k)宗教
(m)法律・会计业务
(o)研究
(q)兴行
(s)研修
B 常住人员通道
a 短期逗留(商务)
2 申请方法
原则上必须通过我馆代理申请机构提交申请。
另,请务必注意,如在申请入境日之前的14天之内到访中国以外的拒绝入境对象地区或计划到访,将不予申请。
3 申请受理开始时间
2020年11月30日(周一)开始接受申请。
4 所需材料
(1)短期逗留(商务目的)(上述1(2)A(a)以及B(a))
a 签证申请表(贴照片)
c 申请人的在职证明
e 身元保证书
g 在日活动计划书(复印件2张)(仅限于商务便捷通道申请时用)
b 护照
d 誓约书(复印件2张)(商务便捷通道申请时提交,或常住人员通道申请时提交)
f 所在国・地区政府发行的身份证明书等的正反面复印件(仅限第三方国籍人员)
【注意事项】
・在审查过程中如有必要,可能要求提交其他补充材料。
・关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证申请,除需提交上述材料之外,请按在留资格类别提交所需补充材料。此外,在留资格类别的所需提交材料,请参照我馆主页。
・另外,如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签发后,持该申请书超过3个月后申请签证的人员,需一并提交日方接收机关开具的记载有“可继续接收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提交申请时相同的活动证明”材料。
・誓约书以及在日活动计划书需提交给我馆2份复印件(将原件扫描成PDF电子文档打印等),其中1份在签证签发时退还申请人,必须在入境时提交给检疫官员。
・誓约书以及在日活动计划书,必须由日本的接收企业或接收团体制作。
・誓约书是在商务便捷通道申请时以及常住人员通道申请时都需要提交的材料。在日活动计划书仅限于商务便捷通道申请时提交。
5 签证签发所需时间
关于该措施,我馆受理后,如可以签发,会和各代理申请机构联络。
另,预计签发需要一定时间,请注意我馆不对应申请递交后的审查进度以及签发预定日等的相关咨询。
6 仅单次签证。关于该措施,不签发多次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