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移民局2021年3月26日发布Nomor IMI-0661.GR.01.01通函,关于疫情新常态下的签证规定。
与移民局2021年2月11日的通函相比,有以下不同点:
新的规定宣布编号以DN结尾的电子签证自动失效。
电子签证的验真,可以通过网站https: //visa.imigrasi.go.id/
以探亲和就医事由申请211签证的外国人,可以通过印尼驻外使领馆申请。
除了医疗救援,航空机组和船员以外,申请人需要出具10,000美金或者等值的存款证明
对于已经滞期超过60天,被遣返的人员,或者延期被拒的人员,将无法获得新的居住许可,必须立即离开印尼。
3月26日的移民局新规,重申了准许入境印尼的签证类型:
公务签证 Visa Dinas
外交签证 Visa Diplomatik
访问签证 Visa Kunjungan
居住签证 Visa Tinggal Terbatas
公务居住许可kitas
外交居住许可 kitas
普通居住许可 kitas
船员和机组人员
APEC卡持有者
同时也重申了申请访问签证的事由:
从事紧急任务
商务谈判
采购物资
外国医务人员实习
医务和粮食援助人员
机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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