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球新冠疫情依然复杂严峻,中国驻日本领事馆提示您“非必要,不旅游”。如您确需赴华,自2021年9月13日(含)起,请按以下政策申请赴华健康码。9月13日前机票健康码政策见此前通知。
测试要求
请于登机前2日(以采样日为准)内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的指定测试机构达成新冠核酸和血清IgM抗体双测试,取得大使馆指定格式的测试证明(模板已发至各机构)。
核酸测试严禁唾液或邮寄采样。所有年龄游客均需进行测试和申请健康码,36个月以下儿童可使用指尖采血进行抗体测试。测试证明上须最少填写一个联系电话。
无阳性史人员申请要求
1.未接种疫苗且测试结果为双阴:
上传双测试证明,日本居留证明(在留卡、住民票、签证等)和机票订单。外籍人士还应上传有效的中国签证或居留许可。
2.已接种疫苗且测试结果为双阴或抗体阳性:
双测试采样日与疫苗接种达成日最少相隔14天,否则将导致健康码审核不通过。例如9月1日达成疫苗全程接种,双测试的最早日期为9月16日。
申请时在上述1.的资料外,同一时间上传疫苗接种证明(含抗体阴性人员)。在日本接种疫苗人员需上传所在地政府部门发行的“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 予防接種証明書”(如下图),使馆不认可其余任何形式的日本接种证明。
有阳性史人员申请要求
(一)人员范围
1.未接种疫苗,曾确诊新冠肺炎或核酸、抗体测试结果任一项为阳性。
2.曾确诊新冠肺炎或核酸、抗体测试结果任一项为阳性后,达成疫苗全程接种满14天。
3.达成疫苗全程接种后出现核酸阳性。
(二)申请步骤
1.进行一次肺部CT或X光测试和两次(最少间隔24小时)核酸测试。三次测试结果出具后3日内,将肺部无异常诊断证明和两次核酸阴性证明发至hesuanjapan@163.com供使馆预审,邮件题目注明“姓名-申请预审”。
注:此三次测试无指定机构,证明亦无指定模板,但需为带医生签字(章)或医院盖章的纸质证明,不可使用邮件结果通知,严禁唾液或邮寄采样。孕妇(需提交妊娠证明)可不做肺部测试。
2.按使馆邮件通知要求进行很多于14的天居家隔离管理及健康状况监测,确保健康状况无异常。隔离完结后签署《居家隔离管理承诺书》。
3.登机前2日内在中国大使馆指定测试机构进行双测试,取得双阴性证明。如抗体为阳性,请同一时间提交达成疫苗全程接种证明。
凭上述材料和日本居留证明(在留卡、住民票、签证等)、机票订单(外籍人士还应上传有效的中国签证或居留许可)申请健康码,注意一次性提交所有材料,否则将导致健康码审核不通过。
转机人员及自日本乘机回国船员
1.日本机场不为转机游客提交测试,请游客切勿来日本转机。若确需从第三国(地区)经日本乘机赴华,请入境日本后进行14天自主隔离,签署《居家隔离管理承诺书》后再申请健康码。申请时请上传日本入境章。
2.驻日大使馆不为自日本出发经第三国或港澳台地区转机赴华人员发放健康码。因转机产生的停留、遣返等后果由个人承担。
3.自日本乘机回国的船员,入境日本后需进行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再进行双测试。例如9月1日自港口登陆,双测试的最早日期为9月16日。申请健康码时请同一时间提交上陆许可和由船公司出具的《船员隔离闭环管理证明书》。
注意事项
请按下图要求正确申报个人信息,极严遵守申请时限,否则将导致健康码审核不通过。测试后请注意在家隔离,避免因外出就餐、聚会、购物等导致检后感染。新冠病毒横行这段时间机票有时临时取消,请务必及时关注机票状况,合理规划测试时间。
特殊状况
遇以下状况请发邮件至hesuanjapan@163.com或向所在地总领馆申报。如隐瞒感染史和密接史,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1.在双测试前14天之内曾与核酸阳性人员有密切接触者,请提交姓名、护照号、密接日期和阳性人员姓名等。
2.三个月以上持续核酸阴性、IgM抗体阳性且有紧急人道事由急需回国的中国公民,请提交姓名、护照号、历次测试结果、紧急回国事由等。
3.因类风湿疾病导致抗体阳性人员,请提交姓名、护照号、诊断书和类风湿因子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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