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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最新入境规定|阿姆斯特丹回国最新攻略

作者:江西顺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9-11 15:25 浏览:
从中国内地前去荷兰阿姆斯特丹的行前准备:
● 请您尽早抵达机场以预留时间达成各项检查或填写表格。(机场值机柜台于机票出发前3小时开放,1个小时前关闭)
● 所有从中国内地出境的旅客需在登机前通过扫描中国海关微信小程序或网络二维码填写健康申报表,建议截屏保存此《健康申报表》结果页面(此二维码结果24小时有效)。
● 前去阿姆斯特丹的所有旅客还需提交《旅客健康申报表》(Traveller Public Health Declaration)。
下载网址是:
https://www.government.nl/topics/coronavirus-covid-19/documents/publications/2020/07/07/information-for-passengers-flying-to-and-from-the-netherlands
 荷兰入境防疫要求
根据荷兰政府网八月4日有关消息(网页链接:https://www.government.nl/topics/coronavirus-covid-19/visiting-the-netherlands-from-abroad),
自2021年八月8日起,来自于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所有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的12岁及以上旅客在入境荷兰时须出示新冠病毒测试证明或新冠疫苗接种证明。荷兰政府有关要求摘登如下,请近期拟入境荷兰的中国公民注意查阅荷兰政府网信息。
一、新冠病毒测试证明相关联要求如下:
(一)测试类型:须为专业机构的核酸(PCR)测试(采样时间距离入境荷兰的时间不可超过72小时)或快速测试﹝采样时间距离登机时间不可超过24小时,可为抗原(Antigen)测试或核酸(PCR)测试﹞,自检或血清抗体(IgM Antibody)测试等其余测试类型均不被接受。
(二)测试结果:须为阴性或“未测试到新冠病毒”。
(三)测试证明上的姓名必须与护照上的姓名相同。
(四)须注明采样日期和时间。
(五)须注明测试机构、医生或实验室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六)语言:允许使用荷兰语、英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或西班牙语,也可使用其余语言的荷兰语或英语翻译件,但翻译件上必须有医生或测试机构的原始签名或印章。
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相关联要求如下:
(一)接种时间:须完整接种后满14天。
(二)疫苗种类:所接种的疫苗须经欧洲药品管理局批准或被列入世卫组织紧急使用清单﹝包括中国国药(北京生物)和科兴新冠疫苗﹞。
(三)须完整接种,包括:1.已达成单针剂疫苗接种;2.已达成两针剂疫苗接种,其中注明曾感染新冠肺炎的人员可只接种两针剂疫苗中的一针。
(四)语言:允许使用荷兰语、英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或西班牙语。
(五)接种证明须包含以下信息:接种人信息、证明接种人已完整接种新冠疫苗的信息、疫苗名称和疫苗制造商或上市许可拥有人名称、每剂疫苗的接种日期、接种疫苗的国家名称、接种证明的签发机构名称、签发机构的签字或印章。
从荷兰阿姆斯特丹(或经阿姆斯特丹转机)前去中国内地的行前准备:
● 所有旅客需在登机前通过扫描中国海关微信小程序或网络二维码填写健康申报表,建议截屏保存此《健康申报表》结果页面(此二维码结果24小时有效);
● 从荷兰搭乘直飞机票回国的人员,或自第三国途径荷兰转机回国游客,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荷兰领事馆最新通知要求进行双测试。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状况依然严峻,传染性更强的变种病毒不断出现,国际旅游感染风险巨大,因此我馆强烈建议您“非必要,不旅游”。为保障国内外广大同胞健康安全,自即日起,驻荷兰使馆对健康码(针对中国籍游客)/健康状况通知书二维码(针对外国籍游客)(以下统称健康码)受理要求更新如下:
一、测试时间:
核酸测试(PCR test或nucleic acid test)和血清IgM抗体测试均应于登机前2日内在我馆指定测试机构达成,以最早的一次采样日期起算,不精确到小时。例如,李某拟1月3日从荷兰乘机回国,则其接受测试取样时间不可早于1月1日(含)。反言之,如李某1月1日接受测试取样,则其最晚可乘坐1月3日(含)的机票。
二、调整我馆指定测试机构名单:

我馆将根据实际状况对上述表格中的测试机构进行动态调整,最新名单可关注我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考虑到各机构预约程序、工作时间和测试耗时不同,请各位游客务必自行提前向测试机构确认涉测试细节问题,以免因无法及时拿到测试证明、测试种类错误等原因耽误乘机。
三、从荷兰始发及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转机回国旅客申请健康码的常规要求如下:
(一)从荷兰始发的回国旅客必须搭乘直飞机票,不可乘坐任何交通工具赴第三国乘机(所乘机票仅在韩国等第三国作技术性经停除外)。对拟从荷兰始发,途经第三国转机回国的旅客,我馆全部不审发健康码。从荷兰始发的回国旅客申请健康码必须同一时间上传:
1、我馆指定测试机构出具的核酸、血清IgM抗体双测试证明。
2、机票行程单。
3、有效的荷兰居留证明:①中国公民上传在有效期之内的荷兰居留卡或荷兰签证(确因特殊状况无法提交在有效期之内的荷兰居留卡或荷兰签证的,可用出具日期为登机前28日以内的当地市政厅登记证明(uittreksel/afschrift)代替);②荷兰公民上传荷兰护照;③第三国公民上传在有效期之内的荷兰居留卡(确因特殊状况无法提交在有效期之内的荷兰居留卡的,可用出具日期为登机前28日以内的当地市政厅登记证明(uittreksel/afschrift)代替)。
4、达成接种满14天的新冠疫苗接种凭证(如有),包括荷兰GGD出具的Registratiekaart coronavaccinatie、记录个人信息并经GGD盖章的Vaccinatieboek,还有各类国产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其中,完整接种新冠疫苗后核酸测试阴性而IgM抗体测试阳性的游客申请健康码时还需按实际情况填写《新冠疫苗接种通知书》(请见附件)并亲笔签名后上传。尤其注意:如接种新冠疫苗后申请健康码,距离最终一剂疫苗接种必须满14天(例如:最终一剂疫苗接种日期为1月1日,则最早的核酸、IgM抗体双测试采样日期为1月十五号)。对达成接种未满14天的人员,就算登机前所有测试结果符合要求,我馆也不审发健康码(未接种疫苗人员无14天相关联要求)。
(二)从与中国通航国家始发的回国旅客(始发国是否属于与中国通航国家由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进行判定)不可来荷乘机。我馆对这件事类人员的健康码申请不予受理。
(三)从与中国不通航国家始发的回国旅客(始发国是否属于与中国不通航国家由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进行判定)可来荷乘机。此类回国旅客申请健康码须同一时间上传:
1、我馆指定测试机构出具的核酸、血清IgM抗体双测试证明。
2、始发国-荷兰-中国的所有航段机票行程单(陆路来荷乘机的旅客只提交荷兰-中国段机票行程单,申报“自始发地起飞的机票号”时填写“陆路”二字,申报“自始发地起飞的机票时间”时填写陆路离开始发国的时间)。
3、驻始发国大使馆审发的健康码截图(始发国健康码在始发国登机/离境时必须有效,否则就算在荷兰所有测试结果符合要求,我馆也不审发健康码)。
4、达成接种满14天的新冠疫苗接种凭证(如有,上传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认可的接种凭证即可)。其中,完整接种新冠疫苗后核酸测试阴性而IgM抗体测试阳性的游客申请健康码时还需按实际情况填写《新冠疫苗接种通知书》(请见附件)并亲笔签名后上传。尤其注意:如接种新冠疫苗后申请健康码,距离最终一剂疫苗接种必须满14天(例如:最终一剂疫苗接种日期为1月1日,则最早的核酸、IgM抗体双测试采样日期为1月十五号)。对达成接种未满14天的人员,就算登机前所有测试结果符合要求,我馆也不审发健康码(未接种疫苗人员无14天相关联要求)。
四、有感染史人员、密切接触者和有疑似症状人员申请健康码的额外要求如下:
有感染史人员指: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曾确诊但核酸、IgM抗体、IgG抗体(我馆并不可以求测试证明体现IgG抗体测试结果)测试结果任意一项曾为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M、IgG抗体阳性除外)。
密切接触者指:之前14天曾与核酸测试呈阳性人员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包括核酸测试呈阳性人员的家属、同事、同学、同行人员等。
有疑似症状人员指:之前14天之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或因体温较高、疑似症状等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的人员。
(一)上述三类人员如为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转机回国的游客,须按以下要求处理:
1、在始发国测试呈阳性、成为密切接触者或出现疑似症状的转机旅客,在始发国申请健康码时,须按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有关要求办理,无需告知我馆。获得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签发的健康码后,可按上文第三项“从荷兰始发及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转机回国旅客申请健康码的常规要求”中的第(三)条来荷转机。
2、在荷兰转机期间测试呈阳性的转机旅客,要求返回始发国。成为密切接触者或出现疑似症状的转机旅客亦参照此要求办理。返回始发国后,须向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报告在荷兰的状况,并按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有关要求办理。再一次获得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签发的健康码后,可按上文第三项“从荷兰始发及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转机回国旅客申请健康码的常规要求”中的第(三)条再一次来荷转机。尤其注意:请所有拟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转机回国的游客,务必提前确认能从荷兰返回始发国;不可在转机期间因测试呈阳性、成为密切接触者或出现疑似症状后返回始发国的旅客,如依然坚持途经荷兰转机回国,将面对停留荷兰的各种风险和损失。我馆建议所有转机回国旅客谨慎选择经荷兰转机。
(二)上述三类人员如为从荷兰始发的回国旅客,须按以下办法执行:
1、有感染史的从荷兰始发回国旅客:
首先步,“确认痊愈”预审:将①护照首页②有效的荷兰居留证明③荷兰医疗机构(我馆不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而非CT或X光本身)④两次核酸测试阴性证明(须在我馆指定测试机构测试,且不可在同一日采样)发至我馆领事咨询邮箱chinaconsular@gmail.com进行审核,邮件标题为“确认痊愈预审+姓名”。请注意:上述肺部影像采集日期和核酸测试采样日期须晚于确诊或测试结果阳性日期,其中肺部影像采集日期应在邮件提交申请前7日以内,两次核酸测试采样日期均应在邮件提交审核前3日以内。即:确诊或测试结果阳性日期为T1,肺部影像采集日期和核酸测试采样日期>T1;邮件提交申请的日期为T2,T2-3≤核酸测试采样日期≤T2,T2-7≤肺部影像采集日期≤T2。提交申请后,我馆将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由我馆判断并邮件告知隔离和健康监测起算日期及最早的登机前采样日期。
第二步,隔离和健康监测:通过我馆“确认痊愈”预审的,自行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在个别状况下,我馆会要求延长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限,如遇此类状况,我馆会通过邮件明确告知)。
第三步,登机前测试。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未出现异常状况的,可在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完结后,按上文第三项“从荷兰始发及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转机回国旅客申请健康码的常规要求”中的第(一)条申请健康码(最早的登机前采样日期由我馆决定并邮件告知)。如登机前核酸测试结果又出现阳性(须邮件告知我馆),须从上文“确认痊愈”预审开始再一次达成流程;如登机前IgM抗体又出现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M抗体阳性除外)(须邮件告知我馆),须从上文“隔离和健康监测”开始再一次达成流程,无需再一次提交肺部影像诊断证明和两次核酸测试证明。
2、成为密切接触者的从荷兰始发回国旅客:须从最终一次与核酸测试阳性人员接触日期后的某日(T)起,尽有可能的快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天(T)、第4天(T+3)、第七天(T+6)分别赴我馆指定测试机构接受一次核酸测试采样,如结果均为阴性,须通过我馆领事咨询邮箱chinaconsular@gmail.com提交①护照首页②有效的荷兰居留证明③最终一次与核酸测试阳性人员接触日期④监测期间三次核酸测试阴性证明,邮件标题为“密切接触者审核+姓名”。我馆将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由我馆判断并邮件告知最早的登机前采样日期。如监测期间出现阳性测试结果,须按上文中有感染史的从荷兰始发回国旅客相关联要求办理。
3、出现疑似症状的从荷兰始发回国旅客:须从出现疑似症状日期后的某日(T)起,尽有可能的快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天(T)、第4天(T+3)、第七天(T+6)分别赴我馆指定测试机构接受一次核酸测试采样,如结果均为阴性,须通过我馆领事咨询邮箱chinaconsular@gmail.com提交①护照首页②有效的荷兰居留证明③出现疑似症状的日期④监测期间三次核酸测试阴性证明,邮件标题为“出现疑似症状人员审核+姓名”。我馆将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由我馆判断并邮件告知最早的登机前采样日期。如监测期间出现阳性测试结果,须按上文中有感染史的从荷兰始发回国旅客相关联要求办理。
五、船员申请健康码的额外要求如下:
(一)拟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转机回国的船员应按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要求进行隔离闭环管理,获得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签发的健康码后,可按上文第三项“从荷兰始发及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转机回国旅客申请健康码的常规要求”中的第(三)条向我馆申请健康码。
(二)从荷兰始发的船员(应拥有有效的荷兰签证)必须于下船后在荷兰进行14天隔离闭环管理。申请健康码时,除满足上文第三项“从荷兰始发及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转机回国旅客申请健康码的常规要求”中的第(一)条外,还必须上传船公司出具的隔离管理证明,否则我馆全部不予审发健康码。
六、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核酸测试阴性、IgM抗体测试阳性人员申请健康码的额外注意事项:
(一)我馆对接种疫苗的种类不作特殊要求,可接种获我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商品中的任意一种。
(二)如所接种的疫苗为2剂次或3剂次疫苗,必须达成所有剂次接种,否则将被我馆视为未接种人员,即一旦IgM抗体测试呈阳性,视为出现感染史。
(三)同一天达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的,亦属于未接种疫苗人员。此类人员补种一剂灭活疫苗后,方可被视为已接种人员。
(四)如无法使用同一个商品达成接种,可使用相同技术路线(包括灭活技术、mRNA技术等)的其余疫苗达成接种。如接种不同技术路线的疫苗,必须其中最少一种疫苗达成所有剂次接种,方能被视为已接种人员。
(五)有感染史人员达成新冠疫苗接种满14天后(有感染史人员按荷兰当地标准只接种一剂疫苗的,亦属于达成接种,但须同一时间提交新冠康复证明),按上文第四项“有感染史人员、密切接触者和有疑似症状人员申请健康码的额外要求”中有关要求申请健康码。
七、申领健康码渠道:
(一)中国籍游客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中国籍游客在获得核酸、血清IgM抗体测试阴性证明后,应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申报个人状况并按上述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经我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请在健康码有效期之内乘机,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二)外国籍游客申领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状况通知书二维码:
外国籍游客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终端登录网站https://hrhk.cs.mfa.gov.cn/H5/,申报个人状况并按上文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经我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状况通知书二维码。外籍游客登机时须出示健康状况通知书二维码,供航空公司核对。
八、其余关键提示:
(一)关于健康码审核耗时:我馆工作人员均知晓荷兰回国机票起飞时间,会在收到申请后尽有可能的快审核,包括周末和节假日。请勿催办,确有特殊紧急状况的游客可在登机口关闭前30分钟向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反映状况,请航空公司工作人员与我馆联系处理。
(二)请各位游客拿到测试证明后,务必仔细核对测试证明上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存在错误务必及时联系测试机构进行修改。上传的测试证明上还必须有医生签名,可为电子签名或纸质签名。
(三)请各位游客按实际情况申报个人信息和测试状况,如发现造假或瞒报,我馆将通报国内有关部门严肃追责,切勿以身试法。
(四)我馆可要求游客提交更多补充材料。
(五)以上政策涉及所有游客,包括婴幼儿。
(六)健康码并非登机回国的唯一要求,各航空公司均有可能设置额外登机要求,因此已获得健康码的游客依然有有可能被拒绝登机。请务必提前向航空公司了解有关政策。
(七)如有其余疑问,请查阅“防疫健康码国际版”申报说明与常见问题解答链接: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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