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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荷兰大使馆 关于更新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受理要求的通知

作者:江西顺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2-19 11:30 浏览: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状况依然严峻,传染性更强的奥密克戎变种病毒在包括荷兰在内的很多国家占据主导地位,国际旅游感染风险巨大,因此我馆强烈建议您“非必要,不旅游”。为保障国内外广大同胞健康安全,自2022年1月17日起(以机票起飞日期为准),驻荷兰使馆将执行接种疫苗人员登机前双核酸测试和未接种疫苗人员登机前核酸、血清IgM抗体双测试政策,并对健康码(针对中国籍游客)/健康状况通知书二维码(针对外国籍游客)(以下统称健康码)受理要求更新如下:
一、测试时间:
所有测试均应于登机前2日内在我馆指定测试机构达成,无时间间隔要求,以最早的一次采样日期起算,不精确到小时。例如,李某拟1月17日从荷兰乘机回国,则其接受测试采样时间不可早于1月十五号(含)。反言之,如李某1月十五号接受测试采样,则其最晚可乘坐1月17日(含)的机票。
二、调整我馆指定测试机构名单:
序号 01
测试机构名称:Coronalab.eu
测试机构网站:
https://coronalab.eu/
序号 02
测试机构名称:Vaccinatiecentrum.nl
测试机构网站:
https://www.vaccinatiecentrum.nl/
序号 03
测试机构名称:Ease Travel Clinic
测试机构网站:
https://ease-travelclinic.nl/
序号 04
测试机构名称:Novamedik Diagnostics
(诺华美诊断)荷兰境内测试点  
测试机构网站:
https://www.coronaspeedtest.com/     

Novamedik Diagnostics
(诺华美诊断)史基浦机场国际转机区测试点
https://novamediktest.com/
该测试中心咨询电话:+31-639562923,预订和报告查询电话: +31-623671910,诺华美诊断客服电话:+31-626717455。
该测试中心可为转机回国旅客提交使用不同试剂进行的双核酸测试,来代替我馆两家不同指定测试机构出具的两份核酸测试阴性证明。
尤其注意:该测试中心不为当日机票旅客提交测试,请有关旅客最少提前一日在该测试中心采样;如赶不上原定机票,请自行改签其余机票。
我馆将根据实际状况对上述表格中的测试机构进行动态调整,最新名单可关注我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考虑到各机构预约程序、工作时间和测试耗时不同,请各位游客务必自行提前向测试机构确认涉测试细节问题,以免因无法及时拿到测试证明、测试种类错误等原因耽误乘机。
三、从荷兰始发回国旅客申请健康码的常规要求如下:
从荷兰始发的回国旅客必须搭乘直飞机票,不可乘坐任何交通工具赴第三国乘机(所乘机票仅在韩国等第三国作技术性经停除外)。对拟从荷兰始发,途经第三国转机回国的旅客,我馆全部不审发健康码。
(一)从荷兰始发,且已完整接种新冠疫苗的回国旅客申请健康码必须同一时间上传:
1、完整接种满14天的新冠疫苗接种凭证(须包含姓名、疫苗品牌、接种剂次、接种日期等内容,无具体格式要求,语言须为中文、英语或荷兰文)。
2、我馆两家指定测试机构出具的两份核酸测试阴性证明,或一家指定测试机构使用不同检测试剂进行的双核酸测试阴性证明(即无需进行血清IgM抗体测试)。
3、带有姓名的机票行程单。
4、有效的荷兰居留证明:①中国公民上传在有效期之内的荷兰居留卡或荷兰签证(确因特殊状况无法提交在有效期之内的荷兰居留卡或荷兰签证的,可用出具日期为登机前28日以内的当地市政厅登记证明(uittreksel/afschrift)代替);②荷兰公民上传荷兰护照;③第三国公民上传在有效期之内的荷兰居留卡(确因特殊状况无法提交在有效期之内的荷兰居留卡的,可用出具日期为登机前28日以内的当地市政厅登记证明(uittreksel/afschrift)代替)。
(二)从荷兰始发,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回国旅客申请健康码必须同一时间上传:
1、我馆指定测试机构出具的核酸、血清IgM抗体双测试阴性证明(即一次核酸测试、一次血清IgM抗体测试)。
2、带有姓名的机票行程单。
3、有效的荷兰居留证明(内容同上述第“4”点)。
四、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转机回国旅客申请健康码的常规要求如下:
从与中国通航国家始发的回国旅客(始发国是否属于与中国通航国家由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进行判定)不可来荷乘机。我馆对这件事类人员的健康码申请不予受理。
从与中国不通航国家始发的回国旅客(始发国是否属于与中国不通航国家由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进行判定)可来荷乘机。此类回国旅客申请健康码须同一时间上传:
(一)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转机,且已完整接种新冠疫苗的回国旅客申请健康码必须同一时间上传:
1、完整接种满14天的新冠疫苗接种凭证(须包含姓名、疫苗品牌、接种剂次、接种日期等内容,无具体格式要求,语言须为中文、英语或荷兰文)。
2、我馆两家指定测试机构出具的两份核酸测试阴性证明,或一家指定测试机构使用不同检测试剂进行的双核酸测试阴性证明(即无需进行血清IgM抗体测试)。
3、始发国-荷兰-中国的所有航段机票行程单(陆路来荷乘机的旅客只提交荷兰-中国段机票行程单,申报“自始发地起飞的机票号”时填写“陆路”二字,申报“自始发地起飞的机票时间”时填写陆路离开始发国的时间)。
4、驻始发国大使馆审发的健康码截图(始发国健康码在始发国登机/离境时必须有效,否则就算在荷兰所有测试结果符合要求,我馆也不审发健康码)。
(二)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转机,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回国旅客申请健康码必须同一时间上传:
1、我馆指定测试机构出具的核酸、血清IgM抗体双测试阴性证明(即一次核酸测试、一次血清IgM抗体测试)。
2、始发国-荷兰-中国的所有航段机票行程单(陆路来荷乘机的旅客只提交荷兰-中国段机票行程单,申报“自始发地起飞的机票号”时填写“陆路”二字,申报“自始发地起飞的机票时间”时填写陆路离开始发国的时间)。
3、驻始发国大使馆审发的健康码截图(始发国健康码在始发国登机/离境时必须有效,否则就算在荷兰所有测试结果符合要求,我馆也不审发健康码)。
五、有感染史人员、密切接触者和有疑似症状人员申请健康码的额外要求如下:
有感染史人员指: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曾确诊但核酸、IgM抗体、IgG抗体测试结果任意一项曾为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M、IgG抗体阳性除外)。
密切接触者指:之前14天曾与核酸测试呈阳性人员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包括核酸测试呈阳性人员的家属、同事、同学、同行人员等。
有疑似症状人员指:之前14天之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或因体温较高、疑似症状等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的人员。
(一)上述三类人员如为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转机回国的旅客,须按以下要求处理:
1、在始发国测试呈阳性、成为密切接触者或出现疑似症状的转机旅客,在始发国申请健康码时,须按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有关要求办理,无需告知我馆。获得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签发的健康码后,可按上文第“四”项中的常规要求来荷转机。
2、在荷兰转机期间测试呈阳性的转机旅客,请返回始发国。成为密切接触者或出现疑似症状的转机旅客亦参照此要求办理。返回始发国后,须向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报告在荷兰的状况,并按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有关要求办理。再一次获得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签发的健康码后,可按上文第“四”项中的常规要求再一次来荷转机。尤其注意:请所有拟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转机回国的旅客,务必提前确认能从荷兰返回始发国;不可在转机期间因测试呈阳性、成为密切接触者或出现疑似症状后返回始发国的旅客,如依然坚持途经荷兰转机回国,将面对停留荷兰的各种风险和损失。我馆建议所有转机回国旅客谨慎选择经荷兰转机。
(二)上述三类人员如为从荷兰始发的回国旅客,须按以下办法执行:
1、有感染史的从荷兰始发回国旅客:
首先步,“确认痊愈”预审:将①护照首页②有效的荷兰居留证明③荷兰医疗机构(我馆不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而非CT或X光本身)④两次核酸测试阴性证明(须在我馆指定测试机构测试,且不可在同一日采样)发至我馆领事咨询邮箱chinaconsular@gmail.com进行审核,邮件标题为“确认痊愈预审+姓名”。请注意:上述肺部影像采集日期和核酸测试采样日期须晚于确诊或测试结果阳性日期,其中肺部影像采集日期应在邮件提交申请前7日以内,两次核酸测试采样日期均应在邮件提交审核前3日以内。即:确诊或测试结果阳性日期为T1,肺部影像采集日期和核酸测试采样日期>T1;邮件提交申请的日期为T2,T2-3≤核酸测试采样日期≤T2,T2-7≤肺部影像采集日期≤T2。提交申请后,我馆将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由我馆判断并邮件告知隔离和健康监测起算日期及最早的登机前采样日期。
第二步,隔离和健康监测:通过我馆“确认痊愈”预审的,自行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在个别状况下,我馆会要求延长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限,如遇此类状况,我馆会通过邮件明确告知)。
第三步,登机前测试: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未出现异常状况的,可在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完结后,按上文第“三”项中的常规要求申请健康码(最早的登机前采样日期由我馆决定并邮件告知)。如登机前核酸测试结果又出现阳性(须邮件告知我馆),须从上文“确认痊愈”预审开始再一次达成流程;如登机前血清IgM抗体又出现阳性(仅针对未接种疫苗人员,须邮件告知我馆),须从上文“隔离和健康监测”开始再一次达成流程,无需再一次提交肺部影像诊断证明和两次核酸测试证明。
2、成为密切接触者的从荷兰始发回国旅客:须从最终一次与核酸测试阳性人员接触日期后的某日(T)起,尽有可能的快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天(T)、第4天(T+3)、第七天(T+6)分别赴我馆指定测试机构接受一次核酸测试采样,如结果均为阴性,须通过我馆领事咨询邮箱chinaconsular@gmail.com提交①护照首页②有效的荷兰居留证明③最终一次与核酸测试阳性人员接触日期④监测期间三次核酸测试阴性证明,邮件标题为“密切接触者审核+姓名”。我馆将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由我馆判断并邮件告知最早的登机前采样日期。如监测期间出现阳性测试结果,须按上文中有感染史的从荷兰始发回国旅客相关联要求办理。
3、出现疑似症状的从荷兰始发回国旅客:须从出现疑似症状日期后的某日(T)起,尽有可能的快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天(T)、第4天(T+3)、第七天(T+6)分别赴我馆指定测试机构接受一次核酸测试采样,如结果均为阴性,须通过我馆领事咨询邮箱chinaconsular@gmail.com提交①护照首页②有效的荷兰居留证明③出现疑似症状的日期④监测期间三次核酸测试阴性证明,邮件标题为“出现疑似症状人员审核+姓名”。我馆将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由我馆判断并邮件告知最早的登机前采样日期。如监测期间出现阳性测试结果,须按上文中有感染史的从荷兰始发回国旅客相关联要求办理。
六、中资企业人员申请健康码的额外要求如下:
(一)拟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转机回国的中资企业人员应按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要求进行隔离闭环管理,获得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签发的健康码后,可按上文第“四”项中的常规要求向我馆申请健康码。
(二)从荷兰始发的中资企业(包括央企、国企、民企)人员必须在登机前提前21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申请健康码时,除满足上文第“三”项中的常规要求外,还必须上传企业出具的隔离管理承诺书(无具体格式要求,但需盖公章),否则我馆全部不审发健康码。中资企业人员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时间计算标准:如1月1日开始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第21天为1月21日,最早可搭乘1月22日起飞的机票。
七、船员申请健康码的额外要求如下:
(一)拟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乘机转机回国的船员应按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要求进行隔离闭环管理,获得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签发的健康码后,可按上文第“四”项中的常规要求向我馆申请健康码。
(二)从荷兰始发的船员(应拥有有效的荷兰签证,而非其余申根国签证)必须于下船后进行一次核酸预检(须在我馆指定机构测试),如测试结果为阴性,在荷兰境内进行14天隔离闭环管理。申请健康码时,除满足上文第“三”项中的常规要求外,还必须上传核酸预检测试证明和船公司出具的隔离管理证明(无具体格式要求,但需盖公章),否则我馆全部不审发健康码。船员隔离闭环管理时间计算标准:如1月1日进行核酸预检且为阴性,则1月2日开始隔离和闭环管理,第14天为1月十五号,最早可搭乘1月16日起飞的机票。如期间有船员确诊,同行其余船员按密切接触者处理。
八、有关新冠疫苗的额外注意事项:
(一)登机前测试项目与是否接种新冠疫苗密切相关联,请所有旅客务必按实际情况申报接种状况。如已接种疫苗人员申报未接种,并进行核酸、血清IgM抗体双测试,以逃避双核酸测试,或未接种疫苗人员申报接种,并进行双核酸测试,以逃避核酸、血清IgM抗体双测试,我馆将考虑不再为其签发健康码。
(二)如接种新冠疫苗后申请健康码,距离最终一剂疫苗接种必须满14天。例如:最终一剂疫苗接种日期为1月1日,则最早的双核酸采样日期为1月十五号。对达成接种未满14天的人员,就算登机前所有测试结果符合要求,我馆也不审发健康码。
(三)我馆对接种加强针暂不作要求,即接种加强针状况与向我馆申请健康码无关。
(四)我馆对接种疫苗的种类不作特殊要求,可接种获我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商品中的任意一种。
(五)如所接种的疫苗为2剂次或3剂次疫苗,必须达成所有剂次接种,否则将被我馆视为未接种人员。
(六)同一天达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的,亦属于未接种疫苗人员。此类人员补种一剂灭活疫苗后,方可被视为已接种人员。
(七)如无法使用同一个商品达成接种,可使用相同技术路线(如灭活技术、mRNA技术等)的其余疫苗达成接种。如接种不同技术路线的疫苗,必须其中最少一种疫苗达成所有剂次接种,方能被视为已接种人员。
(八)有感染史人员达成新冠疫苗接种满14天后(有感染史人员按荷兰当地标准只接种一剂疫苗的,亦属于达成接种,但须同一时间提交新冠康复证明),按上文第“五”项中的额外要求申请健康码。
九、申领健康码渠道:
(一)中国籍旅客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中国籍旅客在获得有关测试阴性证明后,应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申报个人状况并按上述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经我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请在健康码有效期之内乘机,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二)外国籍游客申领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状况通知书二维码
外国籍游客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终端登录网站https://hrhk.cs.mfa.gov.cn/H5/,申报个人状况并按上文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经我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状况通知书二维码。外籍游客登机时须出示健康状况通知书二维码,供航空公司核对。
十、其余关键提示:
(一)关于健康码审核耗时:我馆工作人员均知晓荷兰回国机票起飞时间,会在收到申请后尽有可能的快审核,包括周末和节假日。请勿催办,确有特殊紧急状况的游客可在登机口关闭前30分钟向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反映状况,请航空公司工作人员与我馆联系处理。
(二)请各位旅客拿到测试证明后,务必仔细核对测试证明上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存在错误务必及时联系测试机构进行修改。
(三)请各位旅客按实际情况申报个人信息和测试状况,如发现造假或瞒报,我馆将通报国内有关部门严肃追责,切勿以身试法。
(四)我馆可要求旅客提交更多补充材料。
(五)健康码并非登机回国的唯一要求,各航空公司均有可能设置额外登机要求,因此已获得健康码的旅客依然有有可能被拒绝登机。请务必提前向航空公司了解有关政策。
(六)如机票起飞日期早于2022年1月17日,可按本通知要求或我馆2021年9月1日通知要求(详见我馆官网,该通知自2022年1月17日起失效)申码。
(七)以上政策涉及所有旅客,包括婴幼儿。
(八)如有其余疑问,请查阅“防疫健康码国际版”申报说明与常见问题解答链接:
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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