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7日,法兰克福转机最新要求
特别提示:
已接种回国人员登机前新冠肺炎测试
2月21日(含)起执行新规
考虑到当前奥密克戎等传染性更强的变异毒株肆虐,国际旅游中被感染的风险陡升。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2022年2月21日(含)起对从德国始发/经德国转机乘直航回国的已接种游客登机前新冠肺炎测试要求进行调整。2月21日至3月6日期间为过渡期。新要求及过渡期具体要求如下:
一、已接种人员包含哪些?
(一)接种的疫苗为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或欧盟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商品。常见的新冠疫苗为国药(需接种2剂)、科兴(需接种2剂)、康希诺(需接种1剂)、辉瑞(需接种2剂)、莫德纳(需接种2剂)、阿斯利康(需接种2剂,第二剂可与mRNA疫苗混打)、强生(需接种2剂)等。
(二)按(一)规定,达成所有接种程序之日到回国起飞当日之间很多于14天(例如,需打两针的疫苗,于3月1日达成了第二针接种,则最早在3月十五号才能乘机票回国)。未满14天者,就算双检结果合格,依然不予审发“健康码”(接种加强针无时间限制)。
(三)对2剂次或3剂次疫苗未达成所有接种,或在同一天达成2剂次灭活疫苗接种的未完整接种人员均被视为未接种人员,所有测试规定参照未接种人员执行。
二、已接种人员应做哪些测试?
自2022年2月21日起,已接种人员在回国机票起飞前2天(48小时)内应在同一领区内的两个不同的测试机构各进行1次核酸测试(共计2次核酸,以下简称“双核酸”),无需再进行血清抗体IgM测试。如您的回国机票于3月3日晚起飞,则首先次核酸测试时间最早应为3月1日(无需精确到小时)。
三、2月21日至3月6日过渡期期间,已接种人员能根据实际状况任选下列一种测试方式:
· 两家不同测试机构进行“双核酸”(登机前48小时在不同的测试机构进行2次核酸测试)
· 一家测试机构进行“双核酸”(登机前48小时内在一家测试机构进行两次核酸测试,两次测试时间间隔最少24小时以上)
· 核酸+血清抗体IgM(登机前48小时进行1次核酸和1次血清抗体IgM测试)
过渡期完结后,自2022年3月7日(含)起,已接种人员测试项目见二。
注:以上日期均指机票起飞时间。
四、未接种人员应做哪些测试?
未接种人员在回国机票起飞前2天(48小时)内应在同一领区内进行一次核酸测试和一次血清抗体IgM测试(以下简称“双测试”)。如您的回国机票于3月3日晚起飞,则“双测试”中较早的一次测试时间最早应为3月1日(无需精确到小时)。
五、相关联测试的具体要求?
驻德大使馆不指定测试机构,回国人员可在德国正规测试点、私人医生、医院诊所等地进行测试,但测试方式和提交的测试报告应符合下列要求如下:
(一)核酸测试
1.核酸测试方式应为RT-PCR,取样方式须采用鼻咽拭子(德文Nasenabstrich,英语Nasopharyngeal)。口咽拭子(Rachenabstrich)、唾液(Gurgeltest, Speicheltest)等取样方式均不被接受。
2.上传的核酸测试报告应包含被测试人姓名、出生日期、证件号码、测试方式为RT-PCR、采样方式、采样日期、测试结果、医生或测试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签字或盖章等。
3.进行“双核酸”测试时,两次核酸测试应在同一领区进行,如遇特殊困难请提前联系您领区内的驻德大使馆。
(二)血清抗体IgM测试
血清抗体IgM测试须抽取静脉血,测试方式应为化学发光法(Chemiluminescence)或酶联免疫法(ELISA)。胶体金法(Kolloidales Gold)不再被接受。报告上须明确标注IgM,静脉血和测试方式。
六、既往感染者痊愈预审和登机前测试的具体要求?
既往感染者指曾确诊过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血清抗体IgM、IgG抗体任一测试结果曾为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血清抗体IgM和IgG阳性除外)的人员,该类人员申请“健康码”须遵守以下流程:
(一)提交大使馆预审
须向领区内驻德大使馆提交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X光或CT,孕妇及不适合做上述检查的人员请提前联系驻德大使馆)还有两次核酸测试阴性证明(采样时间最少间隔24小时),其中两次核酸测试时限应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天之内。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时间应尽有可能与其中一次核酸测试相近。达成上述诊断和测试后,应将
· 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
· 两次核酸阴性结果
· 护照首页
· 有效的德国签证或居留证明或户口文件
按照领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驻德大使馆进行预审(邮件题目请写“***确认痊愈预审”),预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驻德大使馆相关联联系方式附后)。
(二)隔离和健康监测
自预审通过之日起进行14天自行隔离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1)。
(三)登机前测试
隔离期间未出现异常状况者,可凭登机前48小时内测试结果申请健康码。已接种疫苗的既往感染者进行“双核酸”测试,未接种过疫苗的既往感染者须进行“双测试”(具体要求见本文二、三、四项)。同一时间请将驻德大使馆预审结果电子邮件截图、《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一并作为申请材料上传。
七、中资企业人员、船员等登机前测试的具体要求?
(一)中资企业人员
所有在德中资企业人员回国,须登机前提前21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按照要求填报每日状况,确保不与外界接触(做测试除外),由企业出具《隔离管理承诺书》(附件2)。隔离期间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立即终止回国安排。
(二)船员
建议船公司在临近回国机票日期前再安排船员下船。船员具体测试事宜请船公司按照所属领区最少提前3周联系相应的驻德大使馆,未及时联系有可能影响船员回国行期。主要涉及船员的大使馆为中国驻德国领事馆和中国驻汉堡总领馆。
八、关于转机的状况说明
(一)从与中国有直航国家出发回国人员须搭乘直航机票。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不为其从第三国转机审发“健康码”。驻德国大使馆亦不为此类人员审发转机“健康码”。
(二)请居住在德的回国人员务必乘坐直航机票直飞回国,驻德国大使馆不为德国始发到第三国转机回国的游客审发“健康码”。
(三)从与中国不通航国家始发的回国人员可凭中国驻此国家大使馆审发的“健康码”还有在德国回国机票起飞前48小时内进行“双核酸”或“双测试”报告向驻德国大使馆申请转机“健康码”,测试要求和过渡期安排详见上文。提示赴法兰克福转机的游客在抵德前务必与航空公司确认好可在法兰克福机场进行相应的测试,否则请勿来德转机。
(四)驻德大使馆仅为经德国转机且符合规定的回国游客审发“健康码”。如该游客在来德之前已经转机一次以上的,驻德国大使馆将不予审发转机“健康码”。如游客始发国不具备一次转机条件,请以中国驻始发国大使馆相关联通告为准。
(五)如与中国通航国家的航线被熔断,且此国家无其余回国直航机票的,则适用于本问题第(三)条要求。在德国回国直航所有熔断或停飞期间,德国始发游客可赴第三国进行转机,届时请以中国驻德大使馆具体通告为准。
九、6周岁以下婴幼儿登机前测试的具体要求?
原则上所有回国游客均应进行测试。如当地测试机构不予6周岁以下婴幼儿测试,同行家长须填写免责通知书(见附件4)。婴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申请健康码时可代婴幼儿同一时间申请(须上传婴幼儿护照页、免责通知书、同行家长测试报告或绿色“健康码”)。
十、乘机回国前1个月内曾赴第三国人员(仅针对始发游客)
视曾停留国家疫情状况有可能会有额外测试和隔离要求,具体要求请根据所在地所属领区在回国前1个月向相应驻德大使馆咨询。
十一、申领健康码办法
(一)中国公民
中国公民请通过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扫描下图二维码)在线申请绿色健康码。
从德国始发游客应上传:
①两份符合要求的测试报告;
②接种证明(纸质证明和欧洲疫苗电子证书);
③德国居留卡或签证或户口申报单;
④机票行程单
⑤疫苗接种通知书
⑥其余材料
· 既往感染者须上传驻德大使馆预审通过邮件截图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 在德中资企业人员,需额外提交《在德中资企业人员隔离管理承诺书》;
· 船员须上传《船员隔离管理承诺书》
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二维码
(二)外国公民
外国公民请通过网址(https://hrhk.cs.mfa.gov.cn/H5/)登录平台在线申请绿码。
自德国始发的德国籍旅客请提交:
①两份符合要求的测试报告;
②接种证明(纸质证明和欧洲疫苗电子证书);
③护照信息页;
④机票行程单;
⑤疫苗接种通知书;
⑥回国有效签证又或是居留许可;
⑦非德国籍游客须提交德国居留卡或户口申报记录;
⑧其余材料
既往感染者须上传驻德大使馆预审通过邮件截图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中国驻德国大使馆涉测试问题联系方式:
驻德国使馆
test_deu@outlook.com
领区:柏林、勃兰登堡州、梅前州、萨克森州、萨安州、图林根州
领事保护电话:0049-30-27588551
驻汉堡总领馆
hhchgk.test@gmail.com
领区:汉堡、不莱梅、下萨克森州、石荷州
领事保护电话:0049-40-81976030
驻慕尼黑总领馆
konsular.muc@gmail.com
领区:巴伐利亚州
领事保护电话:0049-89-724498146
驻法兰克福总领馆
consulate.frankfurt.test@gmail.com
领区:黑森州、莱法州、巴符州、萨尔州
领事保护电话:0049-69-69538633
驻杜塞尔多夫总领馆
test_dus@outlook.com
领区:北威州
领事保护电话:0049-211-55080446
顺签签证中心,全国签证、机票受理。本页面点击“签证新闻”栏目,查看最新资讯,出入境最新政策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