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4日,基于之前中国民航局、海关总署、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来华航班乘客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公告》。这是一项为确保国际旅行健康安全,降低疫情跨境传播风险采取的措施,要求中国驻外使馆认真评估驻在国核酸检测能力,并在具备条件的时候发布具体实施办法。
目前,自日本出发赴华的乘客暂不需要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国驻日本使领馆根据公告有关要求,正在对在日本实施核酸检测措施进行综合评估,将适时发布具体实施办法,敬请留意驻日本使领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中国驻名古屋总领馆领事业务电话及邮箱:052-932-1098/1066;consulate_nagoya@mf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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