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安哥拉大使馆关于赴华人员申领健康码要求的最新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员跨境流动稳定有序,根据国内最新要求并考虑到安哥拉实际情况,现将自安哥拉始发赴华人员申领健康码最新检测要求更新如下: 一、总体要求
自安哥拉始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的中、外籍乘客均需在使馆指定机构进行相应检测,并向中国驻安哥拉大使馆申领绿色健康码。(1)针对接种全剂次疫苗已满14天的自安哥拉始发,经第三国单次中转赴华人员,考虑到自安始发航班起飞时间差异,可选择以下任一方案:①行前2天内在我馆指定机构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以及在登机前12小时内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以下简称“双核酸”检测)。②行前2天内在我馆指定机构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并于登机前12小时内进行一次抗原检测(以下简称“双核酸+抗原”检测)。(2)针对未接种疫苗的自安哥拉始发,经第三国单次中转赴华人员,须于行前1天内在我馆指定机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以及一次血清IgM、IgG抗体检测,并于登机前12小时内进行一次抗原检测(以下简称“核酸+血清IgM、IgG抗体+抗原”三检测)。(1)方案①:拟赴华已接种全剂次疫苗乘客应于行前2天内以及登机前12小时内在使馆认可的检测机构分别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其中一次核酸检测必须在罗安达维也纳“火眼”实验室进行且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应间隔24小时以上)。例:如航班起飞时间为4月4日晚上22点整,则应于4月2日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并于4月4日上午10点后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2)方案②:拟赴华已接种全剂次疫苗乘客应于行前2天内在使馆认可的检测机构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其中一次核酸检测必须在罗安达维也纳“火眼”实验室进行且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应间隔24小时以上),并于登机前12小时内完成一次抗原检测。例:如航班起飞时间为4月4日晚上22点整,则应于4月2日及4月3日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于4月4日上午10点后进行一次抗原检测。(3)拟赴华未接种疫苗乘客应于行前1天内在我馆指定机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以及一次血清IgM、IgG抗体检测(其中血清IgM、IgG抗体检测必须在“火眼”实验室进行),并于登机前12小时内进行一次抗原检测。例:如航班起飞时间为4月4日晚上22点整,则应于4月3日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及一次血清IgM、IgG抗体检测,并于4月4日上午10点后进行一次抗原检测 。
使馆认可的核酸检测机构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罗安达维也纳“火眼”实验室 Centro de Diagnóstico Laboratorial de Viana | ZEE, Zona Económica Especial-Viana/Bengo, Luanda |
罗安达医疗中心 Luanda Medical Center | Rua Amilcar Cabral,nº3, Luanda |
向日葵医院分子生物实验室 Laboratório de Biologia Molecularda Clínica Girassol | Comandante Gika 225, Luanda |
使馆认可的血清检测机构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罗安达维也纳“火眼”实验室 Centro de Diagnóstico Laboratorial de Viana | ZEE, Zona Económica Especial- Viana/Bengo, Luanda |
使馆认可的抗原检测机构 |
机构名称 | 地址 |
中铁四局安哥拉医院 Clínica do CREC | 600m à Frente do Cruzamento de Via de Expresso Fidel Castro e Nova Centralidade do Sequele -Cacuaco,Luanda |
中泰医院 Clínica China Zhong Tai | Lado do Condomínio de Jardim de Rosas -Camama,Luanda |
华古医院 Centro Médico Sino-Cubano | Na Auto-Estrada, em Frente de Kilamba Shopping-Viana,Luanda |
注:1、对于“火眼”实验室在中泰医院、华古医院定点采集样本并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必须为“火眼”实验室报告式样),使馆亦承认其效力。2、外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核酸检测以鼻咽拭子采样,采用实时RT-PCR方法检测;血清抗体检测以静脉血采样,采用化学发光法或酶联免疫法检测)出具的核酸、血清检测结果可作为新冠康复证明,但不作为行前检测依据。
人员类别 | 检测要求 | 提交材料 |
无既往感染史,且已接种全剂次疫苗满14天人员 | “双核酸” 检测(方案①) | ·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全剂次疫苗接种证书 ·疫苗接种声明书 ·行前隔离证明 ·居留证明 ·机票行程单 |
“双核酸+抗原” 检测(方案②) | ·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抗原检测阴性报告 ·全剂次疫苗接种证书 ·疫苗接种声明书 ·行前隔离证明 ·居留证明 ·机票行程单 |
无既往感染史,且未接种疫苗人员 | “核酸+血清IgM、 IgG抗体+抗原” 三检测 | ·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血清抗体检测阴性报告 ·抗原检测阴性报告 ·行前隔离证明 ·居留证明 ·机票行程单 |
有既往感染史,且已接种全剂次疫苗满14天以上人员 | “双核酸” 检测(方案①) | ·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全剂次疫苗接种证书 ·疫苗接种声明书 ·行前隔离证明 ·居留证明 ·机票行程单 ·“既往感染者痊愈报备通过”邮件截图 |
“双核酸+抗原” 检测(方案②) | ·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抗原检测阴性报告 ·全剂次疫苗接种证书 ·疫苗接种声明书 ·行前隔离证明 ·居留证明 ·机票行程单 ·“既往感染者痊愈报备通过”邮件截图 |
有既往感染史,且未接种疫苗人员 | “核酸+血清IgM、 IgG抗体+抗原” 三检测 | ·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血清抗体检测阴性报告 ·抗原检测阴性报告 ·行前隔离证明 ·居留证明 ·机票行程单 ·“既往感染者痊愈报备通过”邮件截图 |
特别提示:1、我馆暂不受理常住地为第三国临时来安搭乘航班回国人员的健康码申请。如自安始发前往第三国中转,请详细了解中转地防疫政策要求和我驻相关国家使领馆发布的转机健康码审核标准,审慎选择回国路线,密切关注航班动态,做好应急预案,避免滞留。2、持有绿色健康码但不符合安防疫及出境要求的乘客依然会影响出行,请在旅行前同安主管部门及航司确认旅行资格。 |
(1)疫苗接种证书(仅适用于已接种疫苗人员)及接种声明书:在国内接种全剂次疫苗人员,请上传中国《国际旅行健康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二)以及本人妥填并签字的《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声明书样式见附件三)。操作方法,请点击: 在安接种全剂次疫苗人员,请上传安政府出具的机打接种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四)(手写接种卡无效)以及本人妥填并签字的《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注:按照疫苗说明书规定的间隔时限完整接受相应剂次疫苗人员视为全剂次疫苗接种人员(包含已接种“加强针”人员)。2剂次或3剂次疫苗未完成全部剂次接种程序或同一天内完成2剂次灭活疫苗接种者,视为未完成全剂次接种人员。如无法查询或获得相关疫苗接种证明,请径询接种机构。(2)行前隔离证明:企业赴华人员应提前21天进行闭环隔离,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隔离期满由企业出具隔离证明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如相关人员在隔离期间出现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应终止行程安排,相关密切接触者应照此办理。(3)居留证明(工签、白卡):签证过期人员需提供盖公司印章的在安工作居留情况说明。
凡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在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前核酸检测或血清IgM、IgG抗体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的人员,均属有既往感染史人员。有既往感染史人员(既往感染者)拟赴华的应直接联系购票旅行社进行报备,旅行社根据使馆要求审核通过后将材料统一汇总至使馆领侨处邮箱(consulate_ago@mfa.gov.cn)进行二次审核,两次审核通过后将由使馆编号、登记并邮件回复。 报备流程:确诊者在严格执行隔离、健康监测至少14天后,先后做两次核酸检测及肺部影像学检测,并将以下文件发相应购票旅行社审核:
所需材料 | (1)本人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
(2)当地医院出具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和影像底片照片(肺部影像拍摄时间应在邮件报备前3天之内,医师应如实清晰说明影像学诊断,并在证明上签字盖章) 注:为保证诊断及影像证明真实有效,建议前往当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诊断。 |
(3)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采样时间应在邮件报备前3天之内,同时满足至少间隔24小时) |
经旅行社、使馆两次审核通过并邮件回复后,当事人应进行至少21天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如材料未见异常,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可自报备邮件发送之日起计算),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可按规定申领健康码。目前我馆认可的旅行社:阳光旅行社、平安旅行社、广德旅行社、中华旅行社、中华旅行社安厦分社、伊利亚旅行社、飞亚旅行社、安吉拉旅行社、华人社区国际旅行社、贝拉旅行社、LUI E ANDA旅行社(排名不分先后)。(1)信息填写。务必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按照本通知第四条所列顺序逐份上传相关材料。联系方式务必留本人当地手机号码。“检测采样日期”请选择赴核酸检测机构采样当天日期。材料提交完毕后,请耐心等待,在所有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使馆原则上会于航班起飞前4小时内发放绿码。健康码审核中时,状态为“黄码”,请勿拨打领保电话,以免占用宝贵电话资源,影响确有需要的同胞。请不要反复上传申请材料,收到使馆审核反馈后,请妥善保存或按提示重新上传资料。(2)责任追究。所有赴华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并如实提交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如涉及篡改或伪造检测证明、疫苗接种凭证,安排他人代检等造假行为,或申报时隐瞒既往感染史或接触史、发热和其他相关症状等情况,使馆将报请国内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3)人道主义协助。患有重大疾病确有急需回国需要的同胞可拨打使馆领保电话00244-927769854反映情况,使馆将视情提供必要协助。
八、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此前我馆发布的有关通知与本通知相冲突的,皆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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