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美国法官签发了禁止令,叫停了移民局的区域中心必须依照EB-5新法案进行再授权的政策
让我们先来简单回顾下该案背景和进展状况。
背景回顾
按照移民局的要求,由于EB-5新法案推翻了老法,因此由老法授权的区域中心们都必须获得新的授权,然后才能招募新的投资人。
该政策的执行,将大大延缓区域中心们立刻马上开始招募新投资人的节奏,并且按照移民局一贯拖拉作风,再授权的审批过程有可能会耗时最少半年甚至2年以上,因此区域中心们完完全全无法接受。
针对移民局这一政策,区域中心们发起诉讼反对。6月24日,首先并诉讼,也就是EB-5IC - Behring区域中心诉移民局一案,法官签发了叫停移民局再授权政策的禁止令。
如下原由,使得法官认为应该签发禁止令:
1. 原告有很强的诉由,巨大有可能性可以赢得该诉讼;
2. 再授权程序将耽搁并影响原告招募新投资人的业务,给其带来损害。
法官无在禁止令中明确,移民局下一步应该如何做。究竟是需要区域中心们,一边依然然递交I-956的区域中心授权申请表,一边能正常运营招募新投资人;还是能依然然正常运营,并且不需要再进行再授权申请,只需要满足新法下的区域中心合规要求即可。这将取决于,移民局下一步制定妥善的政策。
但是,法官在禁止令中明确的是:
1. 所有600多家原有区域中心的授权依然然有效;
2. 原有区域中心下的,新的I-526申请有效且必须进行审批。
理论上来讲,自禁止令发出那一刻起,EB-5投资申请已获重启。
目前,收到项目方最新消息:
1、投资人达成管理费和投资款的转款以后,现在能递交I-526了。
2、移民局不会马上进行I-526的审核,等到I-956通过以后再进行审核,即区域中心审核获批以后再进行I-526审理。
3、早递交早排队审理早获批,因此也请投资人尽有可能的快准备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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