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8日,老挝总理府办公厅发第838号关于继续加强COVID-19新冠疫情防控的通知,同时,要求外交部与新冠防控专项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做好准备,为中国和越南开放“快捷通道”。
老挝新冠防控专委会7月31日发布第1861号关于办理老挝出-入境许可手续的文件。详情如下:
Ⅰ.申请入境老挝
1. 入境老挝前
1.1 急需引进专家、技术人员、志愿者及国外留学生的部门和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相关部门以书面形式向老挝外交部专项委员会提出入境申请;
1.2 个人或法人急需投资者和企业家入境老挝来进行商业可行性研究、签署合同或谅解备忘录(MOU),必须按照相关部门指定的流程,才能向老挝外交部专项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必须随附以下文件:
1)国-内外投资许可证;
2)企业注册证;
3)年度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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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书由计划投资部、投资促进司、省/直辖市计划投资厅递交老挝外交部领事司,并经过公安部出入境警察检查司申请入境老挝的签证;
5)致老挝外交部专项委员会的申请中应提供姓名、
预计入境日期、入境关口、交通工具、隔离点、过境国及急需入境老挝的原因等详细信息;
6)中央和地方专项委员会指定的酒店预定证明。
1.3 在老挝的公司或项目所有者急需外国工人、技术人员入境老挝的可以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的正常步骤,才能向老挝外交部专项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1)在老挝的投资许可证;
2)企业注册证;
3)年度纳税证明;
4)劳动-社会福利部下发的外籍劳动力使用指标;
5)万象省/直辖市劳动与社会福利厅下发的外籍劳动力使用指标;
6)经过公安部出入境警察检查司申请入境老挝的签证;
7)致老挝外交部专项委员会的申请中
应提供姓名、预计入境日期、入境关口、交通工具、隔离点、过境国及急需入境老挝的原因等详细信息;
8)中央和地方专项委员会指定的酒店预定证明。
1.4 对于想要返回老挝的老挝公民,需要在其居住国的老挝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登记,并提供在老挝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
码、出国滞留的原因、大致入境日期、交通工具、入境关口、隔离点(酒店或由中央和地方专项委员会规定的隔离点),以供专项委员会为其在返回老挝时提供便利;
1.5 急需外交官和工作人员入境老挝来进行短期或长期工作的外交机构和国际组织,可以向老挝外交部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应提供姓名、
预计入境日期、入境关口、交通工具、隔离点等详细信息,之后老挝外交部领事司将考虑并按照其国内程序来进行审批;
1.6 所有入境老挝的申请应至少在出发日期之前的7个工作日内递交至外交部专项委员会。
2. 获得老挝外交部专项委员会的入境许可后,应遵循:
2.1 个人持有有效入境老挝签证可以前往老挝(需持有老挝外交部专项委员会的入境许可证明);
2.2 至于那些没有入境老挝签证的人,在获得老挝外交部领事司的入境签证许可后,可以在出发国的老挝大使馆或总领馆申请签证;
Ⅱ. 离境老挝申请
1. 对于急需出国的老挝公民,必须先获得其本人主管部门的许可,然后向老挝外交部专项委员会提出申请以方便出国,并且必须遵守目的国的法律法规;
2. 对于重病或需要定期治疗(在老挝无法治疗的疾病)的老挝公民和外国人,若急需出国治疗,则必须持有公立医院的介绍信或国外目的地医院的预约证明,并且必须遵守目的国的法律法规。
3. 3.对于需要离境老挝的外国人,需要向本国驻老挝大使馆提出申请,并且必须遵守目的国的法律法规;大使馆将向老挝外交部递交书面申请,并附上必要信息:姓名,护照号码,预计出发日期,离境关口,交通工具。
备注:本指导意见自签发日起开始生效,直至有新的指导意见代替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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