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又有变化了,家庭雇员签证来了,以前带小孩和老人出行,饮食不习惯的这些问题现在统统都能解决了,带上家里的月嫂阿姨厨师们出发!哎呦!怕打劫怎么办?司机兼保镖也带上!
政策概述:陪同雇主赴美的私人雇员或家庭雇员可申请B-1签证。此类家庭雇员包括但不限于厨师、管家、司机、佣人、侍者、随从、保姆、互惠生、育儿师、园丁、付费陪护等等。
最重要的是,家庭雇员签证,主要是审核雇主们实力!
条件
要申请B-1签证,家庭雇员应向签证官证明:
赴美意图是担任家庭雇员的工作
计划在美停留的时间有限且确定
雇主满足一定条件
在美国境外有社会和经济方面的牢固约束力
在美国境外有居所和其他方面的紧密联系,能够确保在台同结束后如期返回
陪同非移民签证持有人
如果家庭雇员希望陪同或稍后赴美陪伴雇主,而作为非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雇主正在申请或已经以B类、E类. F
类、H类、I类、J类、L类、M类、0类. P类、Q类、R类非移民签证身份赴美,则家庭雇员只要满足下列条件,即可申
请B-1签证:
已有一年以上的私人雇员或家庭雇员工作经验(提供来自前任雇主的证明材料)
在雇主入境前至少已在美国境外为雇主服务- 年,或
这种雇佣关系在雇主申请赴美前刚开始, 但是雇主能够证明他她在申请前一直有长期(全年或季节性服务)雇用家庭雇员的习惯
在美国无其他工作,并且将根据雇佣合同条款从雇主处获得免费食宿和往返机票
这时候有人会问了,已经拿到美国绿卡,还能把家里的老阿姨带走吗?
陪同美国合法永久居民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美国台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的家庭雇员以B- 1签证身份赴美。
请绿卡持有人,支持美国本土的人力资源!
陪同美国公民
a)陪同临时派往美国的美籍雇主,或随后赴美为美籍雇主工作的个人或国内雇员,须满足下列要求:
●雇员在国外有一-固定居所,且他她不打算放弃;
●在雇主入境美国之前,该雇员已经在海外被雇主聘为个人雇员或国内帮佣,而且至少3为其工作6个月:或
崖主可以出示证明,在海外时雇主也- -直雇佣了一国内帮佣,其工作性质同现在的申请人;
●雇员可以出示前任雇主的证明材料,以说明其具有至少-年的个人或国内帮佣的工作经验;及
●雇员须持有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上面含雇 主和雇员的原始签字,以便在入境口岸出示。
b.)经美国雇主人事办公室确认,作为一个工作条件,该美籍雇主在两年或更长时间里经受频繁的国际调动。该雇主现
正返回美国,停留时间不超过6年。该雇主将是为国内雇员提供工作的唯- -雇主, 将按雇佣合同条款规定,为雇员提供
免费食宿和往返机票。
C )所要求的雇佣合同须由雇主及雇员注明日期并签字,并含雇主的保证,即除了上面(b) 条款的规定外,该雇员享有
每天八小时工作最低工资标准的_上限。雇佣合同还必须反映出该地区美国国内工人所享受的其它福利。雇主如打算终止
合同,须至少提前两周通知雇员,但雇员如计划辞退工作,则无需提前两周多通知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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