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联邦政府再次调整外国公民入境限制政策
12月8日,巴西总统府民事办公室、司法与公共安全部、卫生部及基础设施部联合发布第661号公告(公告内容自12月11日起执行),更新有关新冠肺炎期间入境巴西相关限制措施和特殊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一、根据公告第二章第三条第三款,乘飞机入境巴西旅客需在登机前向航空公司提供纸质或电子版疫苗接种证书(接种证书需由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世卫组织、或疫苗接种国政府部门认可,且在登机前至少14日完成全流程接种)。
二、根据公告第二章第四条,乘飞机入境巴西旅客如无接种证明(在登机之日前至少14日完成全流程接种)仍可入境,但须接受巴西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包括在巴西《旅客健康状况声明》(DSV)中填写的最终目的地城市进行5日隔离;在该隔离期满后进行RT-PCR核酸检测或抗体检测,如检测结果呈阴性可解除隔离;如拒绝接受检测或任一检测结果呈阳性,旅客须根据巴西卫生部制订的相关政策继续进行隔离。上述隔离安排的相关条款亦已纳入《旅客健康状况声明》(DSV),各地健康监测战略信息中心(CIEVS)将接收旅客相关隔离信息并进行监督。
(202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