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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国签证全面电子化后,这些问题你必须知道
关于韩国签证全面电子化后,这些问题你必须知道

由于韩国签证即将于2020年7月1日起,全面电子化,取消贴纸签证。因此很多客户就很想知道,是不是现在申请韩国电子签证,只要准备扫描件材料即可,不用准备纸质材料了?这里我们顺签签证中心给大家解答一下: 其实并不是,因为签证申请资料仍然要递交进使领馆,所以大家还是要准备纸质的签证材料来递交申请。区别只是出签页由原来的贴纸签证页变成签证签发确认书(电子版签证页)了哦。另外,2020年7月1号(星期三)之前已签发的贴纸签证仍然有效的,不会作废。还有就是,签证签发确认书打印黑白、彩色均有效,入境检查时须向移民官员与护照一同出示。详情请参考确认书上的《注意事项》。也就是下图这些即将绝版的贴纸签证页,长期签证只要未到期就依然有效。4月5日~7月1日期间签发的短期签证也依然有效。

强调一下,写本文目的只是给大家讲解下最新韩国电子签证的办理、查询、下载的方法,并不是说韩国签证已经恢复办理了。目前韩国仍然是限制签发如观光(包含医疗观光)、亲朋好友访问、同胞访问等非紧急状况的短期签证的哦。大家可以添加我们上方的联系方式,备注是要去韩国。等签证恢复办理,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取代贴纸签证的最新的签证签发确认书如下图:

当然还有客户会好奇,如何查询和下载签证签发确认书,其实是非常简单的,操作如下:
1. 登录大韩民国签证门户网站(https://www.visa.go.kr)右上角可切换中文,点击“查询/签发”-“办理进度查询”

2. 输入护照号码、英文姓名、出生日期后点击查询(Search)

3.若签证通过,会显示“签发”,办理状态信息栏下面会显示签证信息(签证种类、滞留资格、入境有效到期日),同时出现“发放电子签证确认书”按钮。点击“签证签发确认书”按钮直接打印即可


以上就是最新韩国电子签证的办理和查询、下载流程。还有一些问题客户也经常问,这里为大家整理汇总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包括中国人在内的外国人的再入境许可(免除)期间是否可以延长?可以的话,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在韩国已办理外国人登录证的外国人离开韩国后,因没有航班或因疾病等其他不可抗力的事由,在再入境许可期间(或免除期间)内不能再入境时,可以在驻中国大韩民国大使馆(领事馆)申请延长再入境许可期间。

但,延长再入境许可期间只能在自再入境许可期间(或免除期间)到期日起可延长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且不能超过外国人登录证上法务部赋予的滞留日期。

可携带所需材料(申请表、外国人登录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可直接至韩国总领事馆申请。手续费相当于20美元,延长期间在滞留期间内最长可以延长三个月。

2.最近对于中国人正常签发签证吗?

答:为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的扩散,在申请韩国签证时,除基本所需材料(参照本领馆官网《签证申请及准备材料指导》)以外,还需追加提交医院诊断书①,隔离同意书②,健康状态确认书等,考虑到病毒潜伏期等因素,从受理日起需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审查,强化了签证签发的审查标准。

目前,限制签发如观光(包含医疗观光)、亲朋好友访问、同胞访问等非紧急状况的短期签证,此外,无论长期或短期签证,所有签证只可申请单次签证。

① 医院诊断书:需是总领事馆指定肺结核检查医院或管辖区域内的三甲医院,且需在申请日前48小时内出具,必须记载有是否有发热,咳嗽,发冷,头疼,肌肉疼,肺炎等症状。

②隔离同意书:总领事馆指定格式(参照官网)

3.听说近期韩国暂时中止签证效力,请问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韩国政府中止了2020年4月5日前签发的短期采访(C-1),短期访问(C-3)签证(单次、双次、多次)的签证效力,并对于部分国家暂停免签证入境和免签协议。(但,短期就业(C-4)和长期签证保持有效)

随之,持有被中止了效力的签证的外国人,需向使领馆再次申请签证,且只可签发单次签证。此外,限制签发观光(包含医疗观光)、亲朋好友访问、同胞访问等非紧急状况的短期签证。(但,原签证有效期内,再申请同类型签证时,免收签证费)

以上是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的扩散而采取的措施,后期根据疫情变化或将有所改变,届时请参阅官网相关公告。

4.免隔离确认书的签发标准及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自4月1日起,韩国政府为防止输入型感染者在国内扩散,对所有海外入境人员必须实行14天的居家或指定地点隔离观察。与此相关,国内中央灾难应急管理总部对于短期滞留的外国人,长期滞留的外国人中企业投资(D-8),贸易经营(D-9)签证持有者,及国民(在外国民),考虑到国家利益和公益等情况,可获取免隔离。
但,免隔离情况,仅限于被认可为重大公益性的,人道主义为目的情况,作为例外可适用的情况,符合下列免隔离事由的情况可申请。

<免隔离事由>

● 被认为重要的事业目的(投资,签约等):相关部门主管部门认可的重要事业(需提交相关部门的公文或书函)

* 但,中国企业的中国人需追加提交出发日前72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阴性确认书

● 人道主义目的(参加家属葬礼等):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或者2寸内兄弟姐妹的葬礼参加(需提交家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证明材料)

● 学术目的(国际会议),公益性目的

居住于我领馆管辖地区的外国人,可至大韩民国签证中心(上海中心)递交免隔离申请,申请时需提交:护照复印件,免隔离确认书,同意书,免隔离事由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免隔离确认书申请时,准备材料的样式和相关流程等其他详细事项,请参阅领馆官网。

5.2020年6月1日以后出境韩国再入境的所有持登录证的外国人须持新冠病毒症状诊断书入境,但是6月1日以前出境韩国的持登录证的外国人是否也适用于该条款?此外需要去哪里取得诊断书?是否需要公证及领事认证?

答:相关政策是以6月1日以后出境韩国的持登录证的外国人为对象,并不包括6月1日以前出境韩国的持登录证的外国人。

新冠病毒症状相关的诊断书根据当地国家的法令,去具有诊断资格的公认医疗机关取得即可,没有指定格式,也不需要做公证和领事认证。

但是,原则上只认可用韩语或英语签发的诊断书,用其他语言签发的诊断书,如附加韩语或英语的翻译件,也将被认可为有效。(这种情况,须提交诊断书与翻译件一起的翻译者确认书①及翻译者身份证复印件)

① 样式请登录网站 :

www.hikorea.go.kr/pt/main_zh.pt - 通知台 - 通知事项 – No.100

作为参考诊断书必须要表明是否发热、咳嗽、发冷、头痛、呼吸困难、肌肉痛、肺炎症状(无须X光片),检查日期*及检测医师姓名,无须标明新冠病毒阴性与否,但,有标明核酸检测等阴性与否的诊断书也视为有效的诊断书。

* 检查日期预是当地出发日前2日内(周末除外)有不得已的情况只认可检查日期3日内(周末除外)的诊断书

《无须持有并提交诊断证明的对象》

ⓐ 外交(A-1),公务(A-2),协定(A-3),在外同胞(F-4)滞留资格持有者

ⓑ 持韩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免除隔离确认书”的人员

ⓒ 以商务活动,采访或学术目的访韩,持“免检证明” 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