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日本使馆公布的签证最新消息:日本再入境签证对象和申请流程
作者:江西顺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8-3 14:13 浏览:
2020年8月3日日本使馆公布的签证最新消息,明确日本再入境签证的办理对象和办理流程,对于想要再入境日本的客户可以好好关注下,以下是具体内容:
感谢各位平日对我馆签证业务的支持与理解。7月22日,日本政府决定作为再次开放《国际人员往来》阶段性措施的一环,对于持有在留资格的人员,视为再入国对象,可逐渐入境日本。
符合该再入国相关措施的申请条件,以及申请方法如下。再入国申请时,采用通过各代办机构申请的方式,不接受个人申请。所以,如有关于再入国的申请时,请予以接待。
另外请注意,有关签证的申请手续,还是要求申请人申请入境日本当日之前14天以内没有去过或没有计划去入境限制地区,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受理。
1符合条件的人员
现居住地还在被指定限制入境地区的期间内,希望再次入境日本的人员,如满足以下(1)和(2)的条件可视为符合条件人员。是否属于该措施条件的人员,请参考附件1确认。不受理我馆管辖外居住的申请。
(1)在现居住地被指定为限制入境地区(注1)之前离开日本的人员。
(2)现阶段,持有有效的日本在留资格(注2)以及有效的再入国许可(包括《视同再入国许可》)的人员。注1)中国被指定为限制入境地区的时间为2020年4月3日。
注2)持有《外交》、《公务》、《特别永住者》这几类在留资格的人员不在该措施范围内。
2该措施以及新防疫措施开始实施的时间符合上述1条件的人员,根据在留资格的不同,开始实施日期有所不同。
(1)持《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定住者》(以下称为《4资格》)以外的在留资格人员,持有效再入国许可入境日本的开始时间为8月5日(注)。注)同时开始实施追加的防疫措施(即需要提前申请《再入国关联必要书类确认书》(以下称为《确认书》)以及出发前取得COVID-19检测证明。)
(2)持《4资格》在留资格人员(以及持有《4资格》以外在留资格的日本人配偶和日本人孩子),持有效再入国许可入境,需遵从新再入国措施以及追加防疫措施(即需要提前申请《确认书》,并在出发前取得COVID-19检测证明)开始时间为9月1日(注)。注)现居住地被指定为限制入境地区之前出境日本的,持《4资格》在留资格人员(以及持有《4资格》以外在留资格的日本人配偶和日本人孩子),在上述措施开始实施日期之前入境日本,可不用提供《确认书》和COVID-19检测证明
在上述措施开始实施日期之前入境时的相关措施,请参考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网站。
http://www.moj.go.jp/hisho/kouhou/hisho06_00099.html
3申请材料
各代办机构需要让申请人把以下材料全部提交齐全之后,再向我馆提出申请。
另外我馆不接受手写版的《再入国相关资料确认申请书》,需要在电脑上把各项信息输入后打印并本人签名。
(1)护照(需要提交粘贴有效再入国许可(包括视同再入国)的护照)注)如果有效再入国许可粘贴在旧护照上,则新旧护照需要同时提交。
(2)在留资格卡(3)再入国相关资料确认申请书另外,除(1)~(3)的材料之外,还需提交护照(身份事项页、最终出境日本的出国印章页、再入国许可印章页、再入国记录卡(正面、反面)页)的复印件,以及在留卡(正面、反面)的复印件,需把上述复印件与《再入国相关资料确认申请书》一起提交到窗口。
4申请到交付的流程(1)申请
a各代办机构需要把上述3的全部材料,按照附件3的要求整理,在我馆申请窗口提出申请。(需要用夹子把在留资格卡原件夹在护照封皮,不可分散放置。)
另外,一个申请人使用一个受理番号(请使用之前签证申请时的受理番号),受理番号要用订书钉订在上述3(3)所提及的《再入国相关资料确认申请书》上(即使是家族或同一日期出发的团体,也需要一人一号)。
b各代办机构,在向我馆提交上述3申请材料时,需提前做好附件4的再入国申请受理票表(以下称为《受理票》),一并提交给我馆窗口工作人员。我馆窗口工作人员在确认完受理票登记内容之后,返还给各代办机构。
(2)交付
a如上所述,我馆在接受申请之后,进行材料的确认,确认出结果后,我馆会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各代办机构来取结果。
b各代办机构,在接到我馆通知的《确认书》交付日后,来我馆领取结果。交付日当天,需填写好附件5回执并提交给窗口。
c我馆窗口工作人员在确认完回执内容后,将护照、在留卡返还的同时,交付《确认书》。
5所需天数
关于该措施,在我馆受理申请后,可交付的情况下,会通知各代办机构(请注意《确认书》不会申请当天发给)。
另外,我馆对申请后的进展状况及《确认书》的交付预计时间等相关问题不做回复。
6手续费
我馆对于该措施的申请是免费的。另外,各代办机构从申请人中收取的任何相关手续费,与我馆无关,同时各代办机构与申请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我馆概不负责。
7其他
各代办机构从我馆拿到《确认书》后交给申请人的同时必须告知以下内容。
(1)
再次入境日本时,需要出示我馆发给的《确认书》,及出国前72小时以内在医疗机构接受检测并取得的COVID-19检测证明规定格式另外不能使用该规定格式时,可用医疗机构制作的任意其他格式(必需全部用英文记载)来代替。【检测证明任意格式记载项目(以下内容全部需用英文记载)】
(ア)身份事项(姓名、护照号码、国籍、出生年月日、性别)
(イ)COVID-19检测内容证明(检测手法(需要按照规定格式里所规定的方式采样检体,和所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检体取样日期、检测结果决定时间、检测证明交付时间)
(ウ)医疗机构的信息(医疗机构的名称(或者医师名)),医疗机构地址、医疗机构公章(或者医师署名))
(2)入境日本时,需要把COVID-19检测证明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与《确认书》同时出示给入境审查官。另外,出境时各航空公司也可能要求乘客出示COVID-19检测证明。(3)在护照上粘贴的再入国许可有效期间内(「视同再入国许可」的情况下,最后一次出境日起一年以内且在留卡在有效期间内)入境日本。再次入境日本前请提前确认好个人的再入国许可是否在有效期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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