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家庭在申请美国B1/B2签证时会考虑是全家一并申请,还是分开申请。
有这种顾虑的,基本上是这2种心态:
1、担心全家都被拒签,签证费损失比较大。
假如分开申请,第一个人先“投石问路”,假如拒签了,其余人就不申请了,这样损失比较小。
2、看了网上的一些分享和观点,认为全家一并面签,国内就没约束力了,会被签证官质疑要全家停留而拒签。
事实上,这种一并申请,会被签证官认为会全家停留的想法是不对的。
并且,分开申请美签有很明显的弊端,更需要谨慎处理。
比如,第一位申请者面签时说的话,假如和后续面签的家庭成员说的话有矛盾,将导致两人均被拒签。
即便前一个人已经获签,TA的美国签证也有可能被撤销。
网上真切事例1:
有对夫妻,留学生在美国,夫妻俩人各自预约了不同的面签时间。
妻子先面签,vo问了几个常规问题,
最终问她:你认为当事人为什么会回国?
妻子回答:我老公在国内,因此我会回国。
面签后vo给了221g的单子,进行行政审查。
半个多月后丈夫按预约的时间去面签,Vo问了几个问题后把他拒了。
隔天妻子的签证申请也由长refused变为短refused,数日后护照寄回夹了张214b的拒签单。
网上真切事例2:
一家四口,夫妻+2个留学生,分3个时间去面签:
大儿子申请的F1入境美国参加夏校,
妻子申请B签,说的陪留学生A去美国。
丈夫和小儿子新办的护照,约到的面签时间比较迟。
大儿子和妻子都成功获签。
丈夫和小儿子在北京面签时遇到了鼎鼎大名的光头签证官。
光头签证官拿到2人的护照后就离开座位,
10多分钟后回来说:当时你妻子申请美签时并没写你和小儿子要一并去。
不但拒签了他们,
还在妻子护照上、刚新鲜出炉不久的美签页上用笔划了两下,把妻子的美签撤销了。
丈夫还想解释,光头签证官让他回去问老婆,就让他离开。
光头签证官的这个做法确实比较极端。
虽然这个家庭分三个不同的时间去面签并不是由于一开始说的那两种原因,而是由于约不到一并的时间才迫不可已分开预约的。
但光头签证官的这种做法反映了部分签证官对这种所谓投石问路的态度,某种地步上来说,他们认为这么做有不诚信的嫌疑。
因此,在申请美国签证的时候,假如确实是想一家人同一时间出行,还是建议以更直接的方式来申请签证,“小聪明”有可能会带来大麻烦,选择往往比努力更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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