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小伙伴在问:
申请美国签证,面签时带去的材料需要都翻译成英语吗?
申请美国签证,面签时带去的材料并不需要所有都翻译成英语。
证件类材料不需要翻译成英语
比如房本、车本、毕业证、户口本等,带原件去就能,不需要翻译成英语,也不需要复印。
证明类材料有英语翻译件就带英语的
比如在职证明、存款证明等,假如证明材料出具方能开具英语证明是最好,假如只能开具中文证明,那带中文的也能。
邀请函用英语的
假如美签申请人是入境美国商务、入境美国探亲,邀请函是面签时的关键材料之一,美国方面机构或在美亲人开具的邀请函必须要用英语的。
其余辅助材料
假如无法提交材料的原件,比如同行人的护照/美签页,又或是在美亲人的身份证明,假如不方便拿到原件,带上复印件就能。
美签面签的时候,假如是入境美国商务或探亲,那邀请函或在美亲人的身份证明,近乎是必看的。
假如是申请F1、J1等学习、交流、工作类签证,I20、DS2019、I797等资料是必看的。
假如是入境美国旅游,签证官确实很少看申请人带去的材料。
这就造成:
大多数获得美签的人都认为美签很简单,由于签证官啥都没看。
大多数被美签拒签的人认为美签很草率,由于签证官啥都没看。
这就给申请美签的人一种错觉,认为签证官不看材料。
其实不论签证官面签的时候是否会看材料,美签申请者都要根据当事人申请的签证种类、入境美国目的准备好相应的资料。
并根据各资料的使用概率合理摆放,以便面签时假如签证官要看,及时拿取出示。
网上见过一些由于资料准备不充分导致拒签的案例:
父母申请签证入境美国探望在美国留学的子女,签证官找他们要子女在美身份证明。
他们明明带了,但由于携带的资料太多,一时找不到就以为没带。
最终签证官以没有子女的有效证明为由把他们拒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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