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影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多地反弹,国际旅游感染风险进一步增大,自喀麦隆回国人员确诊病患也有所增加。建议广大侨胞坚持“非必要、非紧急、不旅游”原则,减少外出。为保障确有回国需要同胞及在喀侨胞生命健康安全,支持国内疫情防控大局,现对自喀麦隆出发回国人员申领健康码手续进行相应调整,自2022年2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自喀搭乘机票回国游客依然按原办法申请健康码。
一、测试时间、机构和内容
达成灭活/非灭活疫苗所有剂次接种程序人员,执行“双核酸测试”,即在登机前72小时内(不含机票起飞当天)在我馆认可的两家不同测试机构(我馆在前期指定的7家核酸测试机构基础上,新增2家核酸测试机构,更新后的指定机构名单见附件1)分别采样交叉进行鼻咽拭子(非口咽拭子)核酸测试。首先次测试在登机前72小时内,第二次测试在登机前48小时内,以测试报告采样时间为准,两次测试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
未接种疫苗人员,依然然执行“核酸+血清抗体测试”,即登机前48小时内在我馆认可的核酸测试机构进行1次核酸测试,在我馆认可的血清抗体测试机构进行1次血清抗体(采用静脉血)测试。我馆认可的血清抗体测试机构保持不变(指定机构名单见附件2)。
二、有感染史人员
曾确诊、已治愈(或自愈)人员或核酸、IgM抗体、IgG抗体任一测试结果曾为阳性人员(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M、IgG抗体阳性除外)须按实际情况汇报既往病史,不可隐瞒病情。确需回国者,应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政策(试行第八版)》出院标准(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8/19/content_5535757.htm),并通过邮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consulate_cmr@mfa.gov.cn向我馆申请预审。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通过邮件按实际情况告知使馆确诊或测试阳性日期(尽有可能提交相关联测试报告),提交喀正规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孕妇可不提交此项证明),还有我馆指定测试机构出具的两次核酸测试阴性证明(采样时间最少间隔24小时)。肺部CT或X光诊断和核酸测试日期应晚于确诊或测试阳性日期,且核酸测试采样日期、肺部影像拍摄日期应分别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天和七天之内。如9月9日提交邮件申请预审,则两次核酸测试采样日期应在9月6日-8日之间,肺部影像拍摄日期应在9月2日-8日之间。
(二)自预审通过之日起,当事人须根据我馆邮件要求进行最少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可与登机前隔离闭环管理期重合),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3)。在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呼吸道不适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向我馆报备并按要求进行后续操作。
(三)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未出现异常状况的,隔离期满后通过邮件向我馆报备并提交《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登机前按照“双核酸测试”(已接种疫苗人员)或“核酸+血清抗体测试”(未接种疫苗人员)要求申请健康码。
三、回国前隔离闭环管理
中资企业(含央企、国企、民企)应切实落实员工回国前21天隔离闭环管理规定,按实际情况出具隔离管理证明(见附件4)。其余非企业人员回国前,请提前最少14天在家隔离,并按实际情况出具隔离承诺书(见附件5)。在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呼吸道不适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向我馆报备并按要求进行后续操作。
四、密切接触者防控要求
暂停为之前14天之内与确诊病患、疑似病患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人员(例如,确诊病患、疑似病患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同行家属、同事、商业伙伴、邻居等)发码。如有紧急状况需近期回国,须进行最少14天的隔离和健康监测,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3),期间第1、4、七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测试。隔离期满后通过邮件向我馆报备,提交三次核酸测试阴性证明及《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登机前按照“双核酸测试”(已接种疫苗人员)或“核酸+血清抗体测试”(未接种疫苗人员)要求申请健康码。
五、申请健康码需提交材料
1、已接种疫苗人员:使馆认可测试机构A登机前72小时内取样的核酸测试报告和使馆认可测试机构B登机前48小时内取样的核酸测试报告。未接种疫苗人员:使馆认可测试机构登机前48小时内取样的核酸和血清抗体测试报告。
2、机票行程单;
3、隔离管理证明(中资企业出具)又或是隔离承诺书(非企业人员出具);
4、在喀有效居留证明,护照上最近来喀签证页、入境章及抵喀前一国出境章;
5、疫苗接种证明(如有)及疫苗接种通知书(如有,见附件6);
6、使馆预审回应(如有)。
六、注意事项
(一)达成疫苗全程接种后须观察最少14天才可出行,接种未满14天的,我馆将不予审发健康码。
(二)对2剂次和3剂次疫苗未达成所有剂次接种的,又或是同一天之内达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的,均视为未接种人员。上述人员达成相应剂次补种后(一天之内接种2剂者应补种1剂灭活疫苗),方可视为已接种人员。
(三)考虑到始发地和转机地测试条件和测试要求有可能有所不同,请当事人提前了解并根据驻转机地相关联馆的测试要求,在转机地进行相应测试。
(四)请拟回国人员仔细阅读上述通知,预防因未按照要求达成隔离、测试、上传有关材料或未仔细核对所填报信息等延误行程。我馆审发健康码时将视情联系申请人核实相关联信息,并对其提交材料进行验证,请务必按实际情况填报所有信息并提交喀当地有效联系方式。如因申请人提交信息不属实,无法获得健康码,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负,我馆并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请您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勿频繁拨打电话催促。我馆工作日、周末和节假日均审核相关联申请。
(五)其余相关联要求依然按前期通知执行。如有其余特殊状况,请拨打我馆证件业务咨询电话+237 222210083(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6:30)或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237 69769928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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